[問題] 保單審閱期的問題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Cain)時間14年前 (2012/01/10 12:06),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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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去年底被電話行銷推薦了一筆遠雄人壽的保單 最後被業務人員說服,先用信用卡刷收到保單再決定 可是我收到保單之後我這裡面的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 裡面的已經被業務員直接填寫:"條款無須再審閱" 還被冒用簽名 這個肯定是有問題的吧@@ 請問各位專業的鄉民這個我該如何做 1/5收保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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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作法是在收到保單10天內辦理契約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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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複的作法是申訴說你沒同意放棄審閱權利 要求契約自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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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 看要選簡單的作法或繁雜的作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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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是目前很多保險公司的做法?因為2010年傳統保單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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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的審閱期,然後說是很多人覺得不方便?所以保險公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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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搞了,因為我之前保險也是這樣,不過反正現在撤銷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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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及.除非是收到保單超過10天了,再拿這個跟他們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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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審閱期 一個是契撤期 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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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2xbHnc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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