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小心業務員談雙實支會被申訴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辰宏)時間13年前 (2013/04/01 23:22), 編輯推噓2(2035)
留言37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公文 : http://x.co/zFtU 被申訴的個人blog原文 : 其實現已有許多公司可以接受當第二家的實支實付(與許多同業的條款一 樣未特別註明需要正本收據),投保時可告知同業投保狀況,在未來如須 申請理賠時便可以收據副本做理賠。 (中略) 買兩家以上實支的優點是在各家額度內..譬如我自費10萬,可以同時跟兩 家申請所以我可以得到的理賠金就是20萬 ,若是自費30萬以上也有其他家 無法達到這個高額的優點,甚至住院天數長短都可以選擇全部轉日額申請 或一家日額一家自費的申請,無論如何,買兩家以上絕對好過單買一家.... 第十九條 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之 所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 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五、對要保人、被保險人或第三人以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方法為招攬。 雙實支有誇大招攬 ??? 請大家小心囉... -- ※ 編輯: yulian91 來自: 218.166.38.54 (04/01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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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可以申訴,但會不會被金管會懲處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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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確實申訴過後保險公司會要求要低調或改規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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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訴N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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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要小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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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額 多張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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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不是申訴 是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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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37, , 7F
無論如何,買兩家以上絕對好過單買一家 →說得太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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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整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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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令 :人身保險無價 http://x.co/zF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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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又沒差,反正他惡意檢舉別人就嗆「等著跟金管會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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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就「OOXX根本就是故意來鬧事的,我根本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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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Y大 還是不懂我要表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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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醫療險 屬於中性保險 介於 定額 與 填補損害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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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兩家以上絕對好過單買一家確實講的太絕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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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留給保戶自己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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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有這麼簡單嗎?恐怕是不應該用「一份收據領二倍理賠」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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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種「一份收據領多倍理賠」多被檢舉幾次,說不定金管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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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對沒有降說,是公文標題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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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又會改規定「不得接受實支實付醫療險重複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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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主觀問題了 如同現在很火熱 M VS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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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23:57, , 21F
改掉也好,這件事情本來就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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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又掀起一波停賣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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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27, , 23F
有的人被申訴恐怕是散播不實謠言吧 別在這裝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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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身分本來就會有很多限制 例如主動鼓吹壽險主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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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價金後就可減額繳清 或是不需要的附約在可以砍掉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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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如中壽1萬主約所必須附加的50萬意外險) 真正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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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 版上一推討論對業務員而言都是可以構成申訴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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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金管會真的很無聊,若這些都不說,消費者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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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4:15, , 29F
不知道可以這麼選購及辦理,已經資訊夠不平衡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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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更不平衡,然後在臺灣買保險永遠被業務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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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4:17, , 31F
我不知國外規定是否也如此,但臺灣的規定真的多如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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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4:18, , 32F
這樣就算了,老是有外行民代充當內行,全都他們的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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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4:32, , 33F
法規就是這樣,看使用的人怎樣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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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6:29, , 34F
還是多注意相關規定吧,不然檔到別人財路,版上業務也有很愛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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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16:31, , 35F
舉來讓妨礙自己業務的人受罰,或是就算沒被罰也讓你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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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7, , 36F
有業務還在說保2家是違法的 這種人都沒事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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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2:57, , 37F
金X會本來就不管消費者死活!銀行端很多爭議都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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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MQOjK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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