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狂犬病傷害險賠不賠 壽險業無共識(詳全文)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09/17 21:09), 編輯推噓5(5030)
留言3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作者: MrE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新聞] 狂犬病傷害險賠不賠 壽險業無共識 時間: Tue Sep 17 21:08:05 2013 狂犬病傷害險賠不賠 壽險業無共識(詳全文) 發佈日期:29-Jul-13 文/葉惠娟   狂犬病疫情肆虐,根據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昨(28)日下午4時共接獲145件動物抓咬傷 申請使用狂犬病疫苗。除了關心疫苗夠不夠用之外,被動物咬傷致狂犬病是否可獲傷害險 理賠,也是許多保戶的疑問。   經本報詢問各公司的理賠態度,發現傷害險是否理賠狂犬病,各家保險公司還沒有共識, 其中一派業者認為,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狂犬病毒,動物抓咬造成的傷口本身不足以致 命,因此傷害險不予理賠。另一派業者則主張,從主力近因原則來看,民眾是因為被動物 咬傷才感染狂犬病,而動物咬傷符合傷害險理賠範圍。   壽險公會理賠小組召集人徐植萱表示,傷害險理賠需符合「外來」、「突發」且「非疾病 引起」等3條件,民眾所關注的因動物咬傷致狂犬病而身故、因蚊子叮咬致腦膜炎而身故 ,究竟應視為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目前都有爭議,針對狂犬病是否理賠,公會將在近日 召集業者開會討論。   除了關心自己的保單賠不賠狂犬病之外,有為家犬、家貓買保險的民眾也很關心竉物保險 賠不賠。   產險業者表示,狂犬病為法定傳染病,屬保單不保事項,不論寵物因狂犬病就醫,或因罹 患狂犬病咬傷第三人而使飼主負有賠償責任,寵物險都不理賠。 出處連結: http://www.rmim.com.tw/instencenews.cfm?en_seq=10832 想法評論:

09/17 19:44,
這是理賠通則~~你要問我最終答案~~ 我不知道@@
09/17 19:44
baccat:但~~"各家"理賠 不信的都可以去電詢問一下~~(  ̄ c ̄)y▂ξ 09/17 19:45

09/17 19:45,
個人無法接受 跟 保險公司不理你也沒用~~
09/17 19:45

09/17 19:46,
就像意外險不賠醫療 無法接受...人家也不會理你(  ̄ c ̄)
09/17 19:46
有時候覺得保險業務要分享自己公司的一些資訊是很好 可是別家公司並不一定是跟他們一樣 也許中壽是這樣,我不能接受也不會理我 ok....反正我沒買中壽的傷害險,知道這樣之後,以後也不會買 如果我要買傷害險,確定會賠的有加分,確定寫明不賠的有扣分 其他的就差不多吧 -- 業務:充分了解風險且可以接受,買儲蓄險有何不可? M:那你賣儲蓄險的客戶都可以接受如果保險公司倒閉,解約金只能拿回二成最多100萬? 業務:保險公司會倒,銀行就不會倒嗎?其他投資工具難道沒風險? M:你賣儲蓄險的客戶都可以接受有狀況時解約虧這麼多錢? 業務:他自己說是用不到的閒錢了,不會有繳不出來或中途解約的情形 M:我不相信在這個業務的說明下,客戶有充分了解風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63.163 ※ 編輯: MrE 來自: 140.117.163.163 (09/17 21:09)

09/17 21:10, , 1F
第二段已經把重點講完了
09/17 21:10, 1F

09/17 21:11, , 2F
這是目前法院兩種學說的處理方式
09/17 21:11, 2F

09/17 22:24, , 3F
那就不要買囉~~又沒人強迫你@@
09/17 22:24, 3F

09/17 22:24, , 4F
況且現在意外險產險當道 你以為這樣可以嚇唬誰= = "
09/17 22:24, 4F
陳述個人選擇保險商品的考量而已 有甚麼好嚇唬的,這樣很無聊 當然這不是本篇重點 本篇重點是在舉出確實有人去詢問各家理賠,看法不一樣 並沒有某些業務說的「各家都是的通則」 讓大家了解 也希望某些保險業務 不要動不動自以為可以代表其他公司 發布根本不存在的「通則」

09/17 22:38, , 5F
09/17 22:38, 5F
※ 編輯: MrE 來自: 140.117.163.163 (09/17 22:55)

09/18 00:12, , 6F
法院好像採第一說
09/18 00:12, 6F

09/18 01:00, , 7F
所以說可以去問嘛= = 又沒人說"一定" 通則是因為問過很多
09/18 01:00, 7F

09/18 01:00, , 8F
家 答案都是如此 所以咧?
09/18 01:00, 8F

09/18 01:00, , 9F
有實際去問總比出張嘴強多了
09/18 01:00, 9F
有實際去問當然比出張嘴提供錯誤資訊強多了 這篇報導和您宣稱「問到的答案都是如此」很不同 當然看內容比較,我是認為這篇報導可信度高多了 什麼被咬傷感染,還要看咬傷你的動物的病毒是不是自己帶的來決定理賠與否 這種荒謬的標準我很難相信各家保險公司都是這樣

09/18 01:02, , 10F
來這邊 你可以不用當我是業務~反正又沒在銷售~
09/18 01:02, 10F

09/18 01:02, , 11F
討論 不用硬要講身分~~沒意義~(  ̄ c ̄)y▂ξ
09/18 01:02, 11F
您的中壽業務身分 能讓我們了解您提供的資訊,是由您自身中壽業務的經驗而來 相信您提供的關於中壽的某些資訊,確實是可能會比較有參考性 又為何要當作「不是業務」? 板上本來就不能進行銷售,和是不是業務身分有何關係?

09/18 09:46, , 12F
這就告訴你,保險還不如自己錢生錢。
09/18 09:46, 12F

09/18 10:02, , 13F
辛苦了
09/18 10:02, 13F
※ 編輯: MrE 來自: 140.117.163.163 (09/18 11:40)

09/18 12:55, , 14F
都說了 問各家理賠的!!中壽業務只能問中壽?
09/18 12:55, 14F

09/18 12:56, , 15F
我自己目前有數家保險公司的保單~~這很難懂嗎?
09/18 12:56, 15F

09/18 12:56, , 16F
永遠都在跳針~~等你真的親自去問過 再來說吧
09/18 12:56, 16F

09/18 12:57, , 17F
因為討論 有人就只會先入為主 認定業務是__所以阿~
09/18 12:57, 17F

09/18 12:57, , 18F
歪~~風 嘖嘖(  ̄ c ̄)y▂ξ
09/18 12:57, 18F

09/18 13:01, , 19F
親自問過 再來討論~不要只是"個人沒辦法接受"!!
09/18 13:01, 19F

09/18 13:01, , 20F
沒辦法接受 好歹給個有用的建議~~例如依據xxxx提出申訴
09/18 13:01, 20F

09/18 13:02, , 21F
每次看到 個人 感覺 就很想科~科!!
09/18 13:02, 21F

09/18 13:02, , 22F
上法院時 跟法官說 個人沒辦法接受 感覺xxx 有用嗎?
09/18 13:02, 22F

09/18 13:03, , 23F
每次都跳針扯個人情感因素~~卻完全偏離主題 且無實質建議
09/18 13:03, 23F

09/18 13:04, , 24F
加油!! 好嗎
09/18 13:04, 24F

09/18 13:04, , 25F
新聞這麼無敵 就不用法院了啦~~(  ̄ c ̄)y▂ξ
09/18 13:04, 25F
很多保險業務喜歡吹噓自己多懂法 上法院怎樣怎樣,跟法官說又怎樣怎樣 不過實際和保險業務法院交手幾次後 發現其實根本就是自我吹噓,其實根本不懂法,一直被地檢署和法院打臉 自此我對保險業務員自稱的法學素養更多一層體認了 依據什麼提出? 您提出的荒謬論點「看是否該動物自帶的毒」又是依據什麼提出? 本新聞文章至少還依據了主力近因原則 自然比您「宣稱問過」卻荒謬的答案可信的多 不由得又想起之前也有業務宣稱「我問過,X山公司,從沒發生過拒賠OOXX....」 後來被踢爆後,就變成「我問過通訊處資深的都沒遇過,說沒發生過錯了嗎?」....囧 真的遇上不賠的保險公司 上法院我還比較怕保險公司提出「非疾病」的定義來打 如果是像中壽業務提到的「看是否動物自帶的毒」這種荒謬論點 其實是反而令人高興的,因為法院上打爆該論點容易太多 ※ 編輯: MrE 來自: 140.117.163.163 (09/18 14:24)

09/18 19:29, , 26F
最近在看某篇意外險探討 論文大作....
09/18 19:29, 26F

09/18 19:30, , 27F
看是否該動物自帶的毒....這根本不是重點
09/18 19:30, 27F

09/18 19:30, , 28F
在於 1.非由疾病引起 2.突發 3.外來
09/18 19:30, 28F
是啊 怎麼也不會笨到用非動物自帶的毒來拒賠 還通則勒.......啼笑皆非 最近常常發現有些保險業務很篤定的説一些很扯的荒謬論點 還上法院勒,想到這種情境就笑到肚子痛 法官:「為何被保險人被蛇咬傷後中毒死亡,貴公司不賠?」 中X:「因為咬傷他的蛇不是毒蛇,只是因為先咬到箭毒蛙,牙齒上才有毒 不是自帶的毒,只是媒介,本公司理賠通則是不賠的! 他們不能接受這種個人感情,很沒意義,法官不應該理他們!」 法官:「........」(加油,好嗎^^)

09/18 19:30, , 29F
這要怎樣去做 攻防
09/18 19:30, 29F

09/18 19:31, , 30F
各國法院判決 不同 但看完可逐漸明瞭 有個方向
09/18 19:31, 30F

09/18 20:29, , 31F
推h大
09/18 20:29, 31F

09/18 23:32, , 32F
各國風情不同,攻防重點會不太一樣
09/18 23:32, 32F
※ 編輯: MrE 來自: 220.135.233.79 (09/19 14:05)

09/20 23:11, , 33F
所以去笑理賠部門吧~~(  ̄ c ̄)y▂ξ
09/20 23:11, 33F

09/20 23:11, , 34F
轉述理賠部門詢問而來的答案 原來也會變成業務自己的想法?
09/20 23:11, 34F

09/20 23:12, , 35F
科科~~
09/20 23:12, 35F
何必去笑理賠部門,連是不是理賠部門説的都不確知勒 光憑一個保險業務宣稱轉述,就去笑理賠部門,也太天真了 這幾年來網路上看到的保險業務歪風之一,就是愛假傳聖旨 什麼問過總公司啦,問過理賠部門啦,問過律師啦....... 結果事後被踢爆是胡扯的案例一堆 另一個歪風,則是胡亂轉述 也許真的有問到答案或看過資料,卻誤解或曲解之後,胡亂轉述出來 之前還有南山業務拿健保支出統計,當做健保部分負擔金額統計 宣傳住院平均自費不到50000,所以雜費限額高過50000都沒用 買南山低雜費50000最好.....冏 (被踢爆部分負擔不到5000,結果還是推薦南山50000最好....哈哈) 所以這種一看就知道不對的「宣稱轉述理賠通則」 看看笑笑就好,我不會真的相信是理賠人員説的 就算真的有一二個不夠專業的理賠人員 也不可能「各家理賠」都給這種答案 您能提供是哪幾家公司的哪幾位理賠人員説的這種通則,方便求證嗎? ※ 編輯: MrE 來自: 220.135.233.79 (09/21 09:37)
文章代碼(AID): #1IE5HoK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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