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存款送保險」話術被控詐欺 永達保經53人無罪
出處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42054
「存款送保險」行銷術 永達保險53人一審全部無罪
2016-09-3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永達保險經紀公司6年前代銷全球、國寶、宏泰3家保險公司的終身壽險時
,被控詐欺,以行銷話術招攬業務,將壽險包裝為贈送免費保險的優惠利
率存款,士林地檢署6年前依常業詐欺罪嫌,起訴永達負責人 吳文永、管
理幹部、保險經紀人等共53人,士林地院今宣判,認定保戶都知道買的是
保單,業務員的話術並未隱瞞而使保戶陷於錯誤,不構成詐欺,判53人全
部無罪。可上訴。
起訴指出,吳文永與副總經理羅大海等管理階層,透過業務主管要求旗下
保險經紀人向客戶行銷投資組合,宣稱可開設比定存利率更優惠的理財存
款帳戶,且隔年就可提領,成交後,保戶要求提領存款,卻收到計息通知
書,才發現是「保單質借」,保戶須付質借的利息,而非單純將存款領出
。
還有保戶指控保險經紀人刻意隱匿保險業務員身分,以理財專員、顧問身
分,誘使被害人失去戒心而購買「理財組合」;各地保戶陸續控告永達詐
欺,士檢2010年起3波起訴吳文永等人。
因案件被告者眾、卷證繁雜,且法官有調動,全案經6年審理,今天宣判
,合議庭認定,永達的教育訓練課程並未傳授如何隱匿保險員身分,或如
何向客戶將保單謊稱為優惠存款,以詐術不實行銷招攬保戶;給保戶的行
銷文宣上,也印有「永達保險經紀公司、保單貸款、現金價值」等保險用
語,應不致使客戶誤信不是在推銷保單。
合議庭又指,客戶在親簽的要保書上,都已載明被保險人、要保人、受益
人、保險費試算等字樣,保戶應能知悉所購買的是保險商品;多位保戶是
在繳納多年保費後才提告,也無法具體指訴業務員如何以「存款送保險」
的方式詐欺,難以採信。法院因此判53人全部無罪。
想法評論:
理財或投資莫有貪念的道理,應算是容易明白與被注意。
而保險作為一種金融商品,保戶購買前應要了解商品的屬性,且要知道這
都是在主管機關的監督與核准下才能銷售,特別是關係到利率或是分紅的
部分,大環境與架構下,差異應在一定範圍內,如果遇到比較聳動的行銷
就不要太心動與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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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75289439.A.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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