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理賠請教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阿囉哈)時間9年前 (2016/12/07 19:05), 編輯推噓1(1018)
留言1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好... 最近朋友車禍,被對方撞.... 朋友有保 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有保 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剛好雙方投保的公司 是同一家... 車禍當下有報警 朋友 腿骨折送醫 須休養5個月 住院11天左右 醫療收據12萬多 保險公司第一次和解有談好理賠(醫療費+財損)打七折(肇責任對方7:朋友3) 朋友想詢問的是醫療費用是用強制險理賠 不是沒有過失問題為何要打7折? 對方的業務是說"自己上網查法院的民事判決"都是這樣判的? 朋友說因為要等到復健好,自己去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理賠,一次解決 但是保險公司就很強硬說一定要綁在一起打折理賠...請問各位大大 在理賠實務上面都要綁在一起,無法先談第三人的理賠和解? 強制險等完全康復在自己跑理賠嗎? 強制險不是保險公司幫民眾辦理賠, 再向政府請款?還是強制險的理賠算在保險公司的財損裡面?? 先謝謝各位大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09.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81108741.A.C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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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定要綁在一起。比較沒爭議的作法是:收集自己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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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醫療單據,與財損清單、收據。就醫療部分,強制險體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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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20萬,若有超出部分先不談;看護費強制險一天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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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天,依診斷證明記載需專人照顧天數計算,若有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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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部分也先不談。這部分是不需要肇責分貪。財損部分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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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據,常見修理費用、宜休養天數的工資補償、超過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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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另安全帽重置、衣服褲襪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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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破損部分,另外就是慰撫金(這才是困難地方)再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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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這需要肇責分攤,彼此沒責任險就需要自己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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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對方業務怎麼說,那無關緊要,要說判決,請他說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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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判決字號,不然就忽略,只要針對對方肇事者就好,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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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請該業務出示委託書,不然就直接請他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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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理賠時不因肇責比例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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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計算損害賠償總額時會先全部納入依肇責比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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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出的數字扣除強制險已給付的部分就由任意險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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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版上各位熱心大大的解說,我在跟朋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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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總損失*責任成數-已領金額(強制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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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就等於強制險部分須算責任,只是強制險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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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那個判決?是民庭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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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H-q5pF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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