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PRP醫療實支實付會理賠嗎?
※ 引述《trygong (踹共)》之銘言:
: 想請問因意外骨折
: 有住院開刀打入鋼板
: 且醫生建議施打prp血小板增生
: 於是就在開刀的同時注射了
: 開完刀就住院
: 這樣醫療險的實支實付會理賠prp這個嗎?
後來9月向他們宏泰人壽申訴,今天才得到回覆
我保的是宏泰薰衣草醫療險,7月13日車禍意外,關節脛骨平台閉鎖性骨折,當天住院開
刀治療,打入鋼板之外,醫生說有傷到關節處軟骨組織,建議注射PRP治療,於是自費5萬
多打鋼板,3萬打了2劑prp。
然後呢,一開始宏泰拒賠這8萬多,理由是醫院收據只寫材料費,叫我附上詳細明細
才會賠,我也照做了,然後5萬多鋼板賠了,3萬的prp還是不賠,我就照流程去向他申訴
,如今快滿1個月了,今天才打來說拒賠理由。
說prp只用來治療慢性的關節韌帶傷害,不賠急性的傷害,我問,你們當初給我簽的保單
上沒有寫到實支實付不賠prp急性啊,他們說這個是在保單上第10條,他們公司內部才有
寫,當然不會給我們看到,還叫我去查評議中心案例,他給我2個,1個是112年評字1569
號,這個我查不到。
另一個是110年評字2008號,但我看了2008號這個,他是出院後回診的門診才注射prp,不
是住院注射的,那當然是不賠啊,我是住院期間就施打prp了啊,且當下很緊急,整個關
節脛骨平台都垮掉,軟骨組織都傷到,不馬上注射prp治療,難道要錯過黃金治療期嗎?
最後就說要協商,原本3萬prp只願賠1萬8,不然就要叫我去評議中心申訴了
我想問的是,保經業務給我簽的保單第10條我都看過了
第 十 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第四條之
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
,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
費用核付。但其給付金額最高以附表所列其投保計畫之「每次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為限。
一、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二、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三、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四、醫師診察費。
五、醫師指示用藥。
六、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七、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八、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九、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
倘被保險人於住院期間之前後七日內,因同一事故接受門診醫療時,該項門診醫療費用將
併入住院期間內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計算,惟每日以一次門診為限。
上面根本沒寫不賠prp,也沒寫什麼不賠急性傷害,他們說只有他們內部才有,那不就要
賠什麼不賠什麼,都他們說了算?就算我叫他們把內部條款調出來,誰知道是不是有竄改
新增過?
那假設他們內部條款都這樣寫明了,又為何還要協商賠1萬8?有理有據堅持不賠不就好了?
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請問我該接受他的1萬8還是直接走評議中心?我這個贏面大不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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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更新
他們後來打來問我接不接受協商,我說我不接受
他們說prp一般都只打一針而已
我們給你協商一針再多3千塊的錢已經很不錯了
雙方各退一步我們認為是最好的結果
我反問,為何我要退?保單條款第十條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我完全符合條件,為何是你們來違反條約討價還價?
搞的像是我的錯一樣
再來,你們丟過往判例就想用判例來拒賠
我已經打去問過評議中心了
他們說過往判例只能視為個案,無法做為判定標準
然後他們像想到什麼
突然又改口問我prp是真的在住院開刀期間打的嗎?
我說有什麼問題嗎?
他們竟然說他們看我手術紀錄單上沒有寫到注射prp
我反問,你們收據上的日期是沒看到嗎?
7月13日~7月19日上面都有寫
這還不能證明是在住院期間打的?
他們接下來說的話讓我刷新三觀,整個火大
他們竟然說,也有可能是住院期間你先付錢買prp
出院後回診再打的,因為手術紀錄單我們真的沒看到有紀錄
我反問那你們賠的鋼板,手術紀錄單上有寫嗎?
他們回沒有
那我就再反問,那依你們邏輯
我是不是也是在住院期間先花5萬買鈦合金鋼板
出院後再回門診開刀植入鋼板?這有可能嗎?合理嗎?
但他們堅持紀錄單沒寫
我最後失去耐性了,懶得再說這麼多
我直接下最後通諜
到這禮拜五,我申訴就滿1個月,也符合流程
這週五我就會把文件寫好送評議,或者直接走小額訴訟
既然你們會開協商條件,那我也對你們開條件,很公平吧?
我開的條件是
這週五前我要看到3萬入帳,只要看到3萬入帳
我就不跟你們追討延遲滯納金
只要週五我沒看到3萬,送評議走流程後,不只3萬
我會連同滯納金一併追討,你們自己看著辦
他們聽完才有點改口說
那我會呈報主管,但是必須要走流程
無法週五前馬上匯,還要我簽合意書,簽完才能匯款
最快下週連假完會寄到
要是主管同意,合意書也是要我簽3萬以及不追討滯納金
要是不同意,合意書上也會寫,之後再送評議
我就說那好,我最多就等到下週合意書寄來
希望你們最好是想清楚再寄
真的是有夠火大,沒看過這麼厚臉皮的保險公司
堂堂一間大公司,為了區區3萬,搞的這麼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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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96332547.A.B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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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但prp我不是申請第十一條,手術費用保險金,而是第十條,住院費用保險金
我有住院,住院期間使用prp,照條約理賠應該合理才對
然後111-461我看了一下,他看起來有爭議,沒外傷卻申請意外傷害的保險金
看起來像是用疾病包裝成意外,但我有外傷,有車禍三聯單,有開刀有住院
傷及軟骨組織用prp治療合情合理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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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麼認為,哪有拒賠理由是丟評議判例說因為是急性所以不賠
至少也說要調病歷摘要,看完病摘,寫出病摘內容若有寫急性
然後急性不賠的原因,是依據保單第幾條,這樣才對吧
從頭到尾也沒叫我去調病摘,他們也沒有去調,就丟判例拒賠,然後說要協商
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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