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幫家族滴媽咪問一個問題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一天就能改變全世界)時間21年前 (2003/12/17 0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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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ilibalabon (鬆、沉、穩、固、踏實)》之銘言: : 就保險公司一般的說法 : 生產不是醫療行為 : 所以不賠 : (這種話大概都是理賠科的人講的 : 沒有幾個業務員敢跟客戶明講的吧) 不是這麼說的吧? 如果是因正常產程而住院,不算醫療行為。 但此例是在二十週時羊水破裂而住院,並非正常的產程 請看一般醫療險對於「住院」以及除外責任的定義 == 本附約(國泰全心)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 診斷,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時,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除外責任部分,大部分醫療險除外責任: 附約:全心、全意 「五、懷孕、流產或分娩。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或醫療行為必要之流產, 不在此限。」 主約:醫療帳戶,住院終身醫療(安和、安康) 五、懷孕、流產或分娩。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妊娠併發症,例如葡萄胎、過期流產、子宮外孕、迫切流產、先兆性流產、前置 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癇前症、子癇症、妊娠期之過度嘔吐、妊娠毒血症、妊 娠期末稍神經炎等併發症。 (二)因分娩而生之併發症。 (三)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或醫療行為必要之流產或其併發症。 (四)因醫療行為必要而施行之剖腹生產,但不包含選擇性之剖腹生產,例如因懼產痛 、擇吉時等所施行之剖腹生產。 == 以上面的資料來看,懷孕本身為除外責任,但是有另外但書。 以醫療主約如住院終身醫療以及醫療帳戶來說,醫療性的剖腹產是有理賠的。 關鍵在於上面的文章語焉不詳,對於投保的內容以及羊水破裂的原因等 並無說明,所以我們無法根據線索做客觀的是非判斷。 事實上我今天打電話問行政中心理賠科,理賠科的說法是:以診斷證明書為憑 : 所以現在如果要保險公司理賠 : 只有一個辦法 : 就是把這個生產過程變成是醫療行為 : 我會這樣建議我的客戶 : 跟醫生講 : 用剖腹產 : 然後因為要保險公司理賠 身為保險從業人員,我想這是不好的示範吧 的確有些人會要求醫生開立不實的診斷書, 但是醫療險的來源是大家所共同繳納的保費支出的 醫療保險金濫賠的結果,是保費逐年調高(健保即是一例) 回歸專業,由醫生做判斷是否需要才是爭議最少的辦法。 把醫療的專業還給醫生,不是每個人都能當醫生的角色 被保險人不是,保險公司也不是。 但人性總是貪得的多,所以怪事很多 如目前45歲以上的婦女,沒有子宮的比例偏高便是一例。 另外懷孕除外責任的部分(懷孕前投保),則詳列在保單條款中 每一張保單都不盡相同,請檢視自己的保單, 之前有一週的每週主題有列出幾家保險公司醫療險的除外責任,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有些公司對於剖腹產設下許多限制,諸如胎兒多久未落下?胎兒體重? 心跳多少?等等 (尤其是外商保險公司 誰說外商的條款 比較人性的?) 醫療是必須經過醫生的專業判斷,任何人與保險公司不應該剝奪醫生的權益 這是我這篇文章要說的,「一般理賠的標準是看醫生的判斷而定,不是其他人」 若保險公司對於就診醫生所開立的診斷書有疑義,是再請其他公正的醫生判斷。 -- 每天 做一件讓自己快樂的事,即使 即使 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也 要為未來 種下一棵蘋果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59.106 ※ 編輯: lane 來自: 202.154.206.42 (12/17 16:10)
文章代碼(AID): #_tqrM3t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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