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消費] 保險理賠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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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g19890326 (呆喵)時間12年前 (2014/03/29 15: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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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若有任何體況 是符合要保書建康告知事項者 請依實回答 避免因小失大. 針對理賠及 契約的留存 提供個方向供參考. 1可先向此次憂鬱症之主治醫生詢問 日前之耳鳴與本次憂鬱症是否有因果關係. 若有 則無後續討論之必要←雖然我覺得不大有因果關係. 若否 則要求保險公司依實核付併給付延滯利息. 2.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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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riaura (beriaura)時間12年前 (2014/03/29 14: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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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是覺得. 既然保險公司肯理賠後解約,那就表示耳鳴跟憂鬱症無關. 他無法以此據賠,因此是已下列這規則處理的. 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99年度保險上易字第8號. 要旨:在保險事故可能發生多次之保險,已發生之保險事故若與要保人未據實說明. 無關,保險人依法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而拒絕賠償
(還有985個字)

推噓1(1推 0噓 95→)留言9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kuda (Hankuda)時間12年前 (2014/03/27 22: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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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JCOv4Ra ]. 作者: Hankuda (Hankuda)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消費] 保險理賠解除契約. 時間: Tue Mar 25 22:10:10 2014. 事實經過:. 原PO我當兵時不幸罹重度憂鬱症。. 因自
(還有5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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