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版上的主流客觀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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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79→)留言8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igaretteass (NONE)時間12年前 (2014/04/28 01: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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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定期一直是爭論的重點. 如果只聚焦在日額就有失客觀. 定期不論日額或實支大多只續保到75. 隨著國人平均壽命的延長. 終身型效益會愈趨明顯. 尤其包含手術保險金的終身醫療. 定期險到了50歲以後. 一年保費就很接近終身醫療了. 一路買到75歲真的比較划算?. 保險的重點在於. 年輕有產值時提早

推噓2(2推 0噓 8→)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zh (大山頂)時間12年前 (2014/04/27 23: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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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入一下. 大法官釋字第576號 對保險業之衝擊.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FM/093/FM-C-093-072.htm. 節錄文章. 93年4月23日大法官解釋第576號,確認「人身保險」契約與填補財產上具體損害之「財產保險」契約性質上不同。大法官認為
(還有693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ceanweaver ((★>>>>>))時間12年前 (2014/04/27 18: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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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請看護費用算進損失. 這就是日額的功能. 實支彌補有收據的費用. 日額補的就是沒收據的看護費. 在這個雙薪少子的年代. 看護重要性越來越高. 不請到時老人家住院臥床都沒人幫忙買中餐. 做雙實支要多主約費用. 加日額不用. 所以如果家裡人丁單薄或沒啥閒人. 像我家就都直接日額實支都一起用. -

推噓5(5推 0噓 59→)留言6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reamliar (夢)時間12年前 (2014/04/27 00: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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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本質若僅「填補損害」才屬之,那麼醫療實支實付型就該完全適用複保險規定為妥。. 「損害填補」有個很重要的原則必須遵守:不當得利禁止原則/利得禁止原則。. 保險法§38已經明文複保險的處理方式:比例分擔主義。. 換句話說,依照法律和法理運作,版上流行的雙實支、三實支規劃方式,最多僅能填補. 客戶實質
(還有74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ca時間12年前 (2014/04/26 02:44),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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