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版上的主流客觀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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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入一下. 大法官釋字第576號 對保險業之衝擊.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FM/093/FM-C-093-072.htm. 節錄文章. 93年4月23日大法官解釋第576號,確認「人身保險」契約與填補財產上具體損害之「財產保險」契約性質上不同。大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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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本質若僅「填補損害」才屬之,那麼醫療實支實付型就該完全適用複保險規定為妥。. 「損害填補」有個很重要的原則必須遵守:不當得利禁止原則/利得禁止原則。. 保險法§38已經明文複保險的處理方式:比例分擔主義。. 換句話說,依照法律和法理運作,版上流行的雙實支、三實支規劃方式,最多僅能填補. 客戶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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