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三留日生 控台籍惡房東坑錢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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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mplona (潘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三留日生 控台籍惡房東坑錢退租
時間: Wed Feb 25 22:48:29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23/78/1ewxf.html
三留日生 控台籍惡房東坑錢退租
更新日期:2009/02/23 04:09
一人遭恫嚇 放棄學業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二十二日報導〕一名已經歸化日本籍的台灣女子于月華(日本
名「川北京子」,自稱「黃太太」)在日本出租房屋,利用台灣留學生剛到日本,不清楚
租屋行情的弱點,吃定台灣留學生,其中一名王姓女生因受創嚴重,被迫放棄學業返台,
但已向日方提訴。另外兩位留學生則向我國駐日代表處求援、向日本法院提訴,全案正由
駐日代表處協助處理中。
三名留學生分別是王蘭馨(已返台)、鄭育麟、郭昱緯。根據被害學生的求援陳情書與訴
狀內容,王蘭馨去年八月十八日向于月華租屋,預繳九個月房租和一個月禮金、一個月押
金,總共是八十萬五千日圓(約台幣三十萬元),房東不但不給契約書,還違反日本租屋
常理,要求王女提出在台戶籍謄本與家長印鑑證明。
由於王同學只提出戶籍謄本,房東藉此強迫王女在十二月十三日退房,但拒絕退還預繳的
房租與押金等共五十五萬五千日圓,也拒絕王同學求見,還出言恫嚇「在日本有很多勢力
可以讓妳見識」,以及「要到學校大鬧」等,甚至威脅「可根據手上的戶籍謄本資料找上
妳在台灣的家人」。
鄭育麟的情形也是被迫提前退租,于女也拒絕退還二十一萬二千八百六十五日圓,郭昱緯
的情形則是契約書被收回,被迫提前搬出,房東不退餘款。
東京租屋通常是要透過不動產公司,必須準備一個月房租、兩個月份押金與兩個月份「禮
金」,與一個月份不動產手續費。「禮金」是孝敬房東的陳年陋規,近年因景氣不好,大
多數房東在出租房屋時已不再要求「禮金」和押金。
估計至少十人受害
據調查,于月華至少有四十個房間對外出租,估計至少十人受害。于女拒絕接聽電話,目
前只有等待于女在三月十六日與十八日開庭時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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