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高度人才制度 / 高度專門職簽證
請教一下這個制度中所定義的收入部份是否有限定為日本的企業所發給的 ?
日本的一家代辨業者的英文網頁寫限日本
但政府的網頁並未提到限定日本的收入
另外是可以拿這個簽証後到日本再去找工作就可以
非申請前就要拿到日本企業 offer ?
最後這個如果途中離開日本要申請再入國嗎 ?
※ 引述《virginiaa (千尋的聲音)》之銘言:
: 稍微介紹一下高度專門職簽證(高度人才制度)
: 一般在日本的工作者,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申請永住權。
: 但近年有不需工作滿十年就可以申請永住的方案。
: 在日本的工作者如果符合高度人才標準,
: (有非常制式的評核項目,以研究類高度人才(還有經營類及技術類)為例:
: 像是有無博士學位,有無碩士學位,是否有3篇SCI paper,是否有專利,
: 年薪,年齡等等都會依照申請當時的情況算分。
: 每符合一項就加一定分數,最後總分超過70分就符合高度人才標準,
: 細節網路上都查的到。)
: 就可以申請高度專門職1號簽證。
: (申請很簡單,基本上一定會過)
: (這個簽證是時限是五年,是法定最長的時限)
: 這個高度專門職簽證(對一般人)的好處基本上就四大類:
: 1. 可以很久不用去換簽證(對我來說最重要的)(省時省錢省力)
: 2. 配偶可以申請簽證,父母可以申請帶小孩簽證(當然還是有相關條件)
: 3. 允許複數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這邊當教授行有餘力也可以去賣便當
: (這應該是其他工作簽證沒有或是有較多限制的)
: 4. 永住權申請所需的時間縮短
: 拿到這個簽證三年之後,有兩條路可以選擇
: 第一是換成高度專門職2號簽證:這個簽證沒有時限。
: 第二是繼續用高度專門職2號簽證,等到第五年
: (但新聞說很有可能今年或明年就縮短成三年)直接申請永住權。
: 最後,高度專門職2號雖然沒有時限,但跟永住權還是有微妙的差異:
: 1. 高度專門職簽證是只有在不離開申請簽證時的工作時的情況下有效,
: 換句話說,如果換工作了就必須重新申請簽證。
: 2. 但考量高度專門職對於外國人的優惠,
: (配偶可以申請簽證,高度專門職簽證的外國人的父母親可以申請簽證
: 到日本扶養自己的年幼子女等等,網路上也都有詳細說明)
: 高度專門職簽證也有一些永住沒有的優勢。
: 一樣有問題可以討論,給需要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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