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各位道長釋字662後大家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我是我你是你)時間15年前 (2009/07/09 21:3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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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是說如果本來可以易科罰金之罪 因為數罪併罰合併定執行刑後導致不能易科罰金違憲 那如果是可易科罰金之罪跟不能易科罰金之罪合併定執行刑 不知道各位道長目前怎麼處理這問題呢 因為站在我們的立場 可以幫當事人弄出來當然優先 從法理上應該也准易科罰金 怎麼扣減當然是另一個問題 只是目前有道長聲請過類似案件嗎 還是實務已經有特定作法 可以給小弟一點意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23.143

07/10 01:27, , 1F
許玉秀大法官意見書有提到這情形 記得是不能易科罰金喔
07/10 01:27, 1F

07/10 01:28, , 2F
因為單一不能易科罰金之罪就已經有拘束自由的必要了
07/10 01:28, 2F

07/10 08:31, , 3F
支持樓上,應該重罪+輕罪,不可能選輕罪的執行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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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31, , 4F
不然殺人+賭博 就可以易科罰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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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18:40, , 5F
144..釋字...可參考一下...
07/14 18:40, 5F
文章代碼(AID): #1ALVCKBj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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