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投書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beautiful stranger)時間15年前 (2010/07/20 12:09), 編輯推噓2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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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司法還有救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72000410,00.html * 2010-07-20 * 中國時報 * 【張升星】  高院法官涉嫌集體收賄,羈押禁見之後,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無不 額手稱慶;談起司法之恨,個個咬牙切齒,幹聲連連。吾人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雖然深感 同羞,但是毫不意外,因為這是司法行政當局因循苟且的必然結果,怨不得人。  面對司法公信全面崩盤的危機,司法院長辭職獲准,能否平息民怨猶未可知,馬總 統則提出「明快處置」等原則。但是冤有頭,債有主,茲以一件馬總統於法務部長任內起 訴之案件為例,臚列歷審司法判決的理由,鑒請社會公評,找出司法風紀敗壞的罪魁禍首 。  八十四年,高等法院羅姓法官在審理煙毒案時,曲解鑑定報告,採用毐犯勾串之供 詞,將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並且透過律師收受毒犯交付的一百萬元賄款。檢察官根據長期 監聽錄音、居間律師及行賄毒犯之坦承而起訴。一、二審法官均予重判,上訴之後,最高 法院的必殺絕技「撤銷發回」,就不斷製造出一幕幕荒謬的拖棚歹戲。  八十六年,最高法院首度撤銷發回,理由則是:「收賄係於合議庭評議之前或之後 ?」、「律師轉交賄款並未點收,數額是否確為一百萬元?」高院調查後維持原判。  八十八年,最高法院以相同理由二度撤銷發回。高院調查後維持原判,並且認定羅 姓法官係與審判長「共同」枉法裁判,否則合議庭豈能改判無罪?  九十一年,最高法院以相同理由三度撤銷發回,且質疑「審判長係疏於注意或明知 違法?」高院調查後維持原判,但認定審判長遭羅姓法官「矇混」,而非貪瀆共犯。隨後 居間行賄的律師已在九十二年判決有罪確定,入獄服刑。  九十三年,最高法院四度撤銷發回,無視於行賄律師有罪確定之事實,重新質疑: 「監聽內容並未論及行賄」、「打通關節之時間不確定」、「律師供述是否出於自由意志 」等。  九十四年,接下來就是見證奇蹟的時刻!高院由陳榮和審判長、蔡國在法官、張正 亞法官判決羅姓法官無罪。理由則是:「毒犯是自願交付一百萬元給律師,並不知有無行 賄或向何人行賄」、「律師遭受誘導訊問,供述行賄情節不一」,於是行賄的律師有罪確 定,收賄的法官卻判無罪!反正時間拖久了,什麼光怪陸離的事都不稀奇。若問當年的司 法首長,在行政上可有任何作為?答案是:快樂為官,平安陞遷。  九十四年,最高法院五度撤銷發回,理由則是:「認定律師供述係受誘導,但又評 價其證明力不足,顯有矛盾」、「毐犯供述行賄過程,為何不足採信」;高院於是再度改 判有罪,理由則是:「律師熟稔法律,豈會任憑違法訊問而毫無異議?且其已於檢察官偵 訊時坦承行賄。」  九十五年,最高法院六度撤銷發回,理由則是:「勘驗偵訊錄影,調查員確有撕毀 筆錄」「檢察官於調查站進行偵訊,律師仍受脅迫」、「律師轉交賄款並未點收,數額是 否確為一百萬元?律師有無抽成或侵吞,漏未調查」高院調查後維持原判,理由則是:「 判決未採調查站筆錄,毋須勘驗偵訊影帶」、「毐犯及律師再三供述明確,律師並無留存 ,賄款原封不動轉交法官。」  九十七年,最高法院七度撤銷發回,理由是:「原審並未提示行賄律師之有罪確定 判決」、「檢察官訊問時,調查員在旁可能影響律師之自由意志」,高院調查後維持原判 ,理由是:「檢察官於調查站另闢調查室,調查員並無在旁」。  九十九年,案子還在最高法院珍藏!光是為了賄款數額一百萬元,最高法院可以搞 個十五年,還沒有確定!這樣的審判程序算是「明快處置」嗎?依照「妥速審判法」的規 定,法官拖八年,被告得減刑,像話嗎?司法院繼續增員最高法院,合理嗎?  有這種一夫當關的最高法院,就算設一百個廉政公署,有個屁用!  (作者為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106

07/20 12:21, , 1F
真有G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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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25, , 2F
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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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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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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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張法官過的好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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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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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Job。快樂為官,平安陞遷正是上面的為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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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奇蹟的時刻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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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法官可能要在地院待到退休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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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孟皇 中有升星 南部要硬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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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蠻有幽默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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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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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可是司改發源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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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7:42, , 15F
奇怪,怎麼好像有人把文轉到八卦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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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他作司法院長了啦 太熱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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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法官的確很有想法!但也因此...一直留在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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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有延遲一哥錢大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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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真的寫的太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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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不好嗎 聽說在那的很多都不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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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21:24, , 21F
真的寫得非常好,有guts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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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21:52, , 22F
他本來就是敢說話的法官,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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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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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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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7:25, , 25F
讚 汰爛換新阿!不然正義的法官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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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7:26, , 26F
速審法根本是拿來給貪污法官解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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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21:24, , 27F
不知道會不會老死地方法院,祝福這位法官了。
07/21 21:24, 27F
文章代碼(AID): #1CHI6I9F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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