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司院修法 三審重案採強制辯護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2/03/20 12:4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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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0/today-so5.htm 自由時報 2012.03.20 司院修法 三審重案採強制辯護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刑事訴訟法將採新制,司法院修法讓最高法院採強制辯護制度,未來上訴三審 案件,如沒有律師或公設辯護人代為辯護,最高法院將不得判決,法界認為這是刑 訴法立法84年來創舉,修法完成後,將讓人權更有保障。 不過上述第三審強制辯護新制,限於 3年以上重罪,或高院為第一審的內亂、 外患案件,或被告智能障礙,或低收入被告等案件;目前只有一、二審對上述案件 採強制辯護。司法院最快明天院會將通過本修正案,並希望立院能在本會期三讀通 過。 而依司法院規劃,修改刑訴法第 388條「強制辯護」法條後,未來被告上訴三 審如未選任律師,將由二審審判長指定義務辯護律師或公設辯護人協助上訴,另外, 司法院也將要求高院調派公設辯護人到三審辦事,協助處理強制辯護案件。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認為,修法後有機會讓以往在三審沒有辯護人的死刑 犯,可據以聲請釋憲、要求翻案,司改會及廢死聯盟協助的不少死囚個案,都以三 審沒有強制辯護為由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會議妥善處理這些釋憲案。不過司法高 層對司改會主張持保留態度,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法律的穩定性很重要,是否該 讓案子長期處於不確定性狀態,值得斟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254.99

03/20 14:16, , 1F
我怎麼覺得偵查、第一審才真的需要強制辯護?
03/20 14:16, 1F

03/20 15:32, , 2F
以後無法裝死,接案但案件不具名了,國稅局表示:欣慰
03/20 15:32, 2F

03/20 19:11, , 3F
偵查中完全不知檢方手裡有什麼...這種感覺很差...
03/20 19:11, 3F

03/20 20:55, , 4F
我認為偵查、審判中皆應不分罪名全面採行強制辯護。
03/20 20:55, 4F
文章代碼(AID): #1FQ0hoCN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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