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嗆「你撞撞看」 檢認定同意攻擊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Lawrence)時間13年前 (2012/05/17 08:49), 編輯推噓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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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現恐龍檢察官了嗎?台東縣卑南鄉一位李姓男子,酒後開車揚言要衝撞黃姓老鄰居, 鄰居氣憤嗆他來撞看看,沒想到李姓男子竟然真的開車衝撞,更沒想到的是,離譜的是檢 察官認定是阻卻違法的承諾行為,因此不起訴,讓被害人氣憤難平,難道叫他撞就真的撞 ? 公堂上挑釁的說「打我啊」,還真的換來一陣毒打,不過打人的卻沒事。 搞笑的電影情節,搬到現實生活,可就讓苦主笑不出來了!台東一名黃姓男子,一時生氣 嗆了那你就撞啊,結果對方真的撞他的車子,而且還不起訴,讓他很傻眼! 事發在二月 九號晚上,黃姓男子的鄰居,酒後開車到他家按喇叭挑釁,還揚言要撞他的車子,黃姓男 子反嗆說「那你就撞啊」,沒想到對方真的連撞兩車,還把他撞受傷。 全案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這是屬於「阻卻違法」的承諾行為,也就是說當事人言行 違反法律卻不用受罰。 不過,法界卻普遍認為不起訴,明顯違反經驗法則。 嗆聲放話難道就等於同意被攻擊嗎?法界和當事人都難以接受這樣的判例,黃姓男子也要 爭取再議,替自己要回一個公道!記者劉麟祥台東報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來以後「打我啊!」「撞我啊!」這類的話不能亂講 因為很有可能被認定成是阻卻違法的承諾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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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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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就像方唐鏡被包龍星揍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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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界普遍認為」、「法界」是幾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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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明明是不起訴 怎麼引述法界及當事人看法是變判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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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告訴我們話不可以亂說亂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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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檢察官一定是星爺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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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書類 覺得再議有成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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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點..台灣人..當時這樣講..事後又反悔的一籮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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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座:像這樣的要求我從來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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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j4iUfV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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