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強制執行未屆期不能請求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roymichelle)時間13年前 (2012/10/18 20:07),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我只是個小小的法助..我真的研究不出這個問題... 前提:律師只有一個就是老闆。 昨天接到執行處來電,說我們的強制執行未屆期部分不能請求,請我們撤掉。 有一個部分大概就是是"000在搬離之前每個月幾號都要給付我們違約金00元" 老闆就要我研究怎麼可能未屆期部分不得請求,那將來給付之訴的判決,要怎麼 強制執行? 可是我得到的結論都是未屆期依強制執行法第5-1條,只能聲請繼續強制執行。 老闆就問說 那如果分期一百期就要請一百次,或是我們要每個月都一直去聲請嗎? 可以請各位大律師給一點提示嗎...?拜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9.62

10/18 21:11, , 1F
為什麼不直接聲請交付不動產的強制執行 然後一併執行違約
10/18 21:11, 1F

10/18 21:11, , 2F
金的部分?
10/18 21:11, 2F

10/18 23:21, , 3F
因為用公證書 只要當初的期限沒有到 就不能聲請遷讓:(
10/18 23:21, 3F

10/19 00:59, , 4F
聲請執行的聲明可能要調整一下。
10/19 00:59, 4F

10/19 09:02, , 5F
基本上 將來給付之訴的判決...也是要等事由發生才能執行
10/19 09:02, 5F

10/19 09:02, , 6F
至於分一百期的問題 總債權金額確定..當然可以全部執行
10/19 09:02, 6F

10/19 09:03, , 7F
你們的情況是 債權還沒發生...沒發生的債權當然不能執行
10/19 09:03, 7F

10/19 11:04, , 8F
看修法理由 5-1適用的是繼續性小額債權,應該是已經確
10/19 11:04, 8F

10/19 11:05, , 9F
定但分期給付的小額債權才適用吧?
10/19 11:05, 9F

10/19 12:01, , 10F
總債權金額確定,就是可得確定的意思嗎
10/19 12:01, 10F

10/19 12:02, , 11F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聲請馬? 哀~好難T.T
10/19 12:02, 11F

10/19 12:35, , 12F
通常分期給付會約定遲延一次視同全部到期,沒有就沒輒。
10/19 12:35, 12F

10/19 13:11, , 13F
謝謝各位大律師的幫忙~
10/19 13:11, 13F
文章代碼(AID): #1GV_3cPm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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