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今日法網》趙藤雄成窺肛、驗鳥之囚 律師恐是敗筆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我真的怕了)時間11年前 (2014/06/04 09:40), 編輯推噓15(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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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網》趙藤雄成窺肛、驗鳥之囚 律師恐是敗筆 葉志堅 2014年 06月 03日 11:36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因涉及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而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讓原本風光 不可一世的「大建商」,一夕之間成了吃喝拉撒都必須24小時活在監視器監視下的「階下 囚」,甚至收容時還必須經歷難堪的「翻弄生殖器」和「窺視肛門」等例行檢查;對此, 有律師表示,一切只能怪趙藤雄「太笨」、「太慌張」,交保後竟立即急著召開主管會議 串證,並指示手下銷毀保存期限內帳冊,才被檢方逮住關鍵事證,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 讓高院裁定「不得再抗告」。 律師郭運廣分析指出,對於趙藤雄被羈押禁見一事,他認為有兩個重大敗筆是促成其被押 入台北看守所的關鍵;首先,趙藤雄雖一度獲得法院裁定交保,但卻被同案被告桃園縣副 縣長葉世文裁定羈押禁見給「嚇到了」,因此才會一獲交保就立即奔回公司召開「主管會 議」,並指示手下在6月1日上午11時24分將還在保存期限內的公司傳票、會計憑證等資料 、送到桃園機密文件銷燬公司,企圖銷燬,但全程都被檢方跟監掌握,以致成了被認定有 「滅證」、「串供」的鐵證。 再則,「律師」則是造成趙藤雄被羈押禁見的第二個重大敗筆。律師郭運廣表示,一般有 經驗的律師都知道,被告獲得法院裁定交保,聲請羈押禁見失敗的檢方一定不會就此放過 ,而會繼續窮追猛打;因此,一般律師都會建議當事人將「手機關掉」不要使用任何通訊 器材,也不要隨便和人連繫、接觸,以免被檢方跟監掌握後,成為被認定「滅證」、「串 供」的證據。 但趙藤雄的律師顯然可能是沒有告知趙藤雄這些「關鍵注意事項」,以至於讓一度逃過羈 押命運的趙藤雄,如驚弓之鳥,一離開法院就急著急叩部屬滅證、串供,讓緊密監控的檢 方,黃雀在後逮個正著,連搜索都不必,得以直接在其企圖銷毀之時,查扣所有「關鍵文 件」,成為聲請羈押禁見和起訴的證據。 而另一方面,關於律師方面的敗筆,律師郭運廣也認為,從趙藤雄委任律師在趙藤雄被裁 定羈押禁見時所提出的,羈押趙藤雄會衝擊台灣經濟發展的說法,和在當庭提起抗告後, 卻遲遲提不出抗告聲明理由,直到高院要下班前才送達,即不難看出,趙藤雄的律師團隊 「顯然是沒招了」,才會如此荒腔走板的提一些與羈押無關的說法,不僅無法取信於社會 輿論,也無法說服法官放人,最終成為壓倒趙藤雄的最後一根稻草。 http://www.nownews.com/n/2014/06/03/126126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65.15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01846004.A.3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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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運廣是誰阿?他有跟在趙藤雄身邊看看趙的律師怎麼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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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建議的嗎?還是他在夢裡面夢到的,如果都不知道,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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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只是自己主觀臆測吧。殊不知,很多當事人根本不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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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而不是律師未告知或沒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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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位郭律師才是不懂的.....趙的作法很多取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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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27, , 6F
如果讓趙成功銷毀文件,獲得的利益會遠大於被羈押四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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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拼一拼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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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30, , 8F
經過此一事件,以後遠雄會直接自購銷毀文件的設備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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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30, , 9F
不會再外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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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1:45, , 10F
郭運廣好像是我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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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2:20, , 11F
不是這個案件律師,又沒有接觸過案證,不該作任何具體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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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4:38, , 12F
有點事後諸葛啦,如果今天趙沒被押,那他講的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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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5:23, , 13F
郭大律師 評律網查得裁判件數:9件 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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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5:53, , 14F
樓上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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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6:15, , 15F
周燦雄律師,評律網 824件,執業37年,真的沒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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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6:34, , 16F
原來各位道長都這麼信任記者不會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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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6:57, , 17F
就算是記者加油添醋,也該是郭律師要處理的問題吧,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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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當事人不聽律師的建議,記者不照律師的意思寫也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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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7:21, , 19F
如果要避免這種風險,最好的方式還是要求匿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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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7:40, , 20F
郭大律師100年臺檢證字第93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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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8:01, , 21F
郭律師受訪時我在旁邊,新聞太攻擊性跟實際訪談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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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8:03, , 22F
新聞刊登出來前也沒問過本人內容是否妥當就刊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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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者這個行業最擅長的就是無中生有,不然受訪者通常只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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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8:17, , 24F
點點,自己還得多想一些湊數,這樣子篇幅才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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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8:39, , 25F
本來我還覺得這個郭大律師真是夠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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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8:56, , 26F
所以律師要教照疼雄湮滅證據哦 這麼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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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9:58, , 27F
評律網不準,除非有算撤回和和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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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1:17, , 28F
評律網很準吧 篩選標準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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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1:18, , 29F
9件 哈哈 我的50分之1喔...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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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1:20, , 30F
不然郭律師自己出來說 他到底講了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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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9:41, , 31F
同二樓,這是取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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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9:25, , 32F
評律網的案件數是從有網路判決的時候開始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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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9:25, , 33F
所以如果職業年限超過把判決放上網路的年限,就會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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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9:25, , 34F
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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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33, , 35F
評論網絕對數字不準,相對數字倒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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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ZdZqCU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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