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視同上訴人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小王)時間11年前 (2014/10/24 11:58),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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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是分割土地 原告1人、被告3人 一審勝訴後,被告其中一人提起上訴 狀紙上是寫其餘被告2人視為上訴人 但是原告已經跟其他被告達成協議不再上訴 想請問是否能將那2位被告轉成被上訴人(不委任) 查詢相關判決都是直接以民訴56-1要合一確定解決程序問題 但是沒有看到可以互換的 想請問是否可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12.1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14123103.A.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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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列受任的上訴人,其餘部分就不用管。他們與對方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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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就不用出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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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物,必要共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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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出庭,和有無列原被告(或上訴被上訴人係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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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ISvVW7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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