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員工用律師名義有無稅務問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月 ~散 落~)時間11年前 (2015/02/10 15:28),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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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先進, 因為個人有律師資格,但在一般非事務所公司任職,如果登錄律師後為處理公司的債權債 務,及董事長個人的刑事案件等需要, 而以律師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因為實際上當然 除了薪水外沒有收入,這樣的話之後會不會被國稅局誤認有收入? 應該如何處理呢? 麻煩 大家指教。 手機排版請見諒。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24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3553286.A.034.html

02/10 16:12, , 1F
會被追稅,應該是提出證明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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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7:21, , 2F
會被核定,但向國稅局說明並提出證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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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09, , 3F
感謝樓上回應!
02/10 20:09, 3F

02/10 22:56, , 4F
公司案件可開證明 董事長案件建議加開無償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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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2:02, , 5F
我in-house五年。自己寫證明申請用印(公司出證明)即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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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幾份免得漏。離職前最好再蓋一次。除了公司自己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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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司指派(如員工)也可含進去,國稅局會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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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被追再改,我都自己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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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2:05, , 9F
董事長個人刑案不能請公司開證明喔。
02/12 12:05, 9F
文章代碼(AID): #1KsRC60q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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