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詢問案情進度也要收費嗎?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不倫不類)時間11年前 (2015/03/24 13:33), 編輯推噓6(719)
留言17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若客戶一直用e-mail來詢問案情最新進度, 或要求解釋案情最新發展,雖然回個mail是舉手之勞, 但畢竟也是要花時間,請問這樣是否要收費? 另外,律師若打電話給檢察官詢問進度,這部分所花的時間, 也可以算在客戶的帳上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65.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7175234.A.1CD.html

03/24 13:41, , 1F
按時計費你就跟他算,按件計酬你就自己斟酌了,一般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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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3:41, , 2F
是不再收費的,除非你很想丟掉這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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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3:55, , 3F
按時的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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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4:24, , 4F
委任時請載明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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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0:42, , 5F
我以為案情有新進度就應該主動跟當事人報告,起碼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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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0:43, , 6F
闆是這樣做法,這應該本來就算在論件計酬的費用成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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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打電話親自向檢座詢問進度了,當然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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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事人兩三個禮拜才問一次,這樣就要收費確實過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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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當事人照三餐問,真的會對承辦律師造成很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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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簽時數的當然有要計費 不是只有出庭撰狀才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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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3:02, , 11F
要看情況耶@@ 我覺得你可能真的遇到那種照三餐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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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3:03, , 12F
那這時候滿為難的,基本上可能在信件上就要稍微加重語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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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35, , 13F
一開始就講清楚或載明契約,不然可請院、檢將通知也給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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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至於三天兩頭就問的,更要小心應對,告知辦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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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上法源找)只是參考,例如:三、四個月不開庭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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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36,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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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9:05, , 17F
按時計費的,一般都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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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4FT27D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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