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賴素如條款 律師法修法禁政律兩棲
2015-03-27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台北報導〕法務部研修的律師法修正草案定稿,禁止民代執行律
師職務,未來類似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等民代兼職律師將一律禁止,避免不肖者藉機牟利
、影響公益;對此,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旭田表示,上述「賴素如條款」,公會不反對
。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賴素如先前經常幫國民黨高層打官司,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污案,也曾由她辯護
,但賴後來也涉貪,利用民意代表及國民黨要職身分,介入雙子星開發案並收賄,一審賴
被依貪污罪判刑十年,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草案也根據世貿組織的自由化精神,將開放外國律師在台提供法律諮詢業務,只要具備一
年內在台居留不超過三個月的條件即可,但不能到司法機關出庭、也不能與政府機關洽談
業務,港澳律師比照外國律師辦理,中國律師則不在開放之列,避免中國律師湧進台灣,
衝擊本土律師業務。不過律師公會擔心有意來台的中國律師,仍可能繞一圈取得港澳律師
資格再來,盼政院審慎考慮。
此外,未來律師名錄將全部上網,如律師受懲戒等處分,也將一併公布;草案還規定,司
法官如遭判處一年以上徒刑,不須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程序,將直接喪失律師資格,律
師公會則認為如此將剝奪公會的懲戒權。
黃旭田指出,法務部已與律師公會研修律師法近十年,在法務部長羅瑩雪上台前幾乎已大
致完稿,但羅上台後,未與公會討論,自行修改草案,直接送行政院核定,幾番要求,法
務部才給新版草案,發現更動不少,「法務部若真是做好事,修法開大門走大路,有什麼
好怕的?」次長陳明堂則表示,部分條文「微調」是部內集體討論結果,不是部長獨自決
定。法務部已於一月間將律師法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核。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66537
歪國及港澳律師準備大舉入侵~~~~~各位大律師 你準備好了嗎XD
--
※ 編輯: LaVieDe (218.173.182.167), 03/28/2015 00:08:05
噓
03/28 00:16, , 1F
03/28 00:16, 1F
推
03/28 11:02, , 2F
03/28 11:02, 2F
→
03/28 12:11, , 3F
03/28 12:11, 3F
→
03/28 12:22, , 4F
03/28 12:22, 4F
推
03/28 18:02, , 5F
03/28 18:02, 5F
Lawy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