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灣和美國 上訴制度的不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m210)時間11年前 (2015/04/06 15:21), 11年前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股票投資的一家美國公司 和別家公司發生法律糾紛 在陪審團判決後敗訴 想說 他們應該會繼續上訴 像台灣一審不爽都繼續打二審 可是等了一段時間 公司都沒上訴的意思 查查OJ Simpson案 陪審團判決就算外人看起來很離譜 檢察官也沒再上訴(應該是吧? 最後就自由了) 想請問 這是台美法系的不同嗎? 台灣上訴到二審 是重新審理案件 美國上訴到二審 只能就法律的部分改判 是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54.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28304888.A.900.html

04/06 16:18, , 1F
是 美國的事實認定在一審就結束了
04/06 16:18, 1F

04/06 16:19, , 2F
所以美國上訴翻盤的機率低很多
04/06 16:19, 2F
喔~~ 謝謝~~ 原來如此 真不敢相信他們就這樣輸在陪審團手上 然後連翻盤都很難了 ※ 編輯: m210 (111.242.154.63), 04/06/2015 16:29:35

04/06 19:22, , 3F
陪審團跟兩造律師團呈現事實功力
04/06 19:22, 3F

04/07 05:00, , 4F
刑事案件,檢方輸了不能上訴,一罪不兩審
04/07 05:00, 4F

04/13 16:19, , 5F
美國事實部分也可上訴 但視一審判決階段有不同標準
04/13 16:19, 5F

04/15 23:00, , 6F
若事實認定有瑕疵 會發回重審 ㄧ審法院叫"trial cour
04/15 23:00, 6F

04/15 23:00, , 7F
t"
04/15 23:00, 7F
文章代碼(AID): #1L8ZFua0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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