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准改期?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拍下人生的沙龍照)時間6年前 (2018/10/22 12:31), 編輯推噓32(33167)
留言101則, 2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情是這樣 當事人來委任的時候 法官已經定了準備程序期日(刑事) 案子是非強制辯護案件 法官定的那天我衝庭 具狀希望法官改期 書記官的說法是法官不改期 當事人要到 律師到不到自己決定 我的想法是 固然不是強制辯護 被告也認罪(重點在於跟對方和解的部分) 但被告既然都委任辯護人了 法官也不可能在不顧被告辯護權的情況下 在該日就改簡式結案吧 既然如此 為何不改期再開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3.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40182682.A.A3D.html

10/22 12:53, 6年前 , 1F
版上前不久才討論過改期
10/22 12:53, 1F

10/22 13:44, 6年前 , 2F
這種情形真的變相侵害被告倚賴辯護的權利,公會會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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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44, 6年前 , 3F
種事嗎?應該要公會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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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49, 6年前 , 4F
公會要你找人代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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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50, 6年前 , 5F
程序權的保障不代表一定要用同一個律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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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3:58, 6年前 , 6F
為何一定要讓你改期…
10/22 13:58, 6F

10/22 14:00, 6年前 , 7F
當然大多數都會讓改,但的確有些人很不喜歡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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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4:01, 6年前 , 8F
開庭了才狀紙進來說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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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4:18, 6年前 , 9F
有沒有可能被認為都知道衝庭了還要接案XD
10/22 14:18, 9F

10/22 14:38, 6年前 , 10F
叫當事人請假啊.賭法官不敢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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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44, 6年前 , 11F
庭期訂了才遞委任,法官不給改似乎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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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29, 6年前 , 12F
叫你的當事人請假也許比較有用,有些庭上對當事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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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29, 6年前 , 13F
對律師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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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29, 6年前 , 14F
被告收到通知單後委任信任的律師,沒閱卷及沖庭,基於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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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29, 6年前 , 15F
權為何不能請?不給請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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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36, 6年前 , 16F
當事人一進來時若就跟他說你衝庭 可能法官不給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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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36, 6年前 , 17F
若還是委任你的話那真是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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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9:51, 6年前 , 18F
我都用當事人的名義具狀表示律師當天無法到場請改期。
10/22 19:51, 18F

10/22 21:00, 6年前 , 19F
法官會認為律師拿了錢這種事情你自己要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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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57, 6年前 , 20F
那天如果也已經傳被害人了 反正大家就是要遷就大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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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1:58, 6年前 , 21F
囉 以辯護人至上的法庭活動 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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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2:00, 6年前 , 22F
認罪 非強辯 可改簡式的 法官在準備程序傳被害人的機會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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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2:01, 6年前 , 23F
大 我知道等等有人會嘴被害人不是刑訴當事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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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42, 6年前 , 24F
只有司法官衝庭才是衝庭 律師衝庭都不是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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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8, 6年前 , 25F
如有律師時就已定庭期,律師還請假,這不准有其道理。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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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8, 6年前 , 26F
律師狀況,衝庭還不能請,這我覺得太嚴格。說好的實質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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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8, 6年前 , 27F
辯護呢?還是因為案件簡單,可能認罪就該被淡化?這邏輯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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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23:58, 6年前 , 28F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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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3, 6年前 , 29F
為何一定要讓你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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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7, 6年前 , 30F
「當事人來委任的時候,法官已經定了準備程序期日(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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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7, 6年前 , 31F
案子是非強制辯護案件」 大律師您收案的時候就知道衝庭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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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7, 6年前 , 32F
要接 然後把改期的成本都丟給法院 法院拒絕還要上來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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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7, 6年前 , 33F
真的不懂這個道理在哪裡 改期要重新寄發通知 怕告訴人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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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7, 6年前 , 34F
是跑來還得聯絡庭期取消給改期 原本的庭期也會浪費掉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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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7, 6年前 , 35F
些成本您考量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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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58, 6年前 , 36F
上上句是「改」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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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1:02, 6年前 , 37F
是我的話寧願轉介給信任的同業朋友 或是就算受委任也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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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1:02, 6年前 , 38F
好代庭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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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1:23, 6年前 , 39F
當事人不去就好 反正法院也不敢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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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10/23 18:34, 6年前 , 62F
受神的教育當不了神-我只是個魯蛇。受神的教育當上神-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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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8:34, 6年前 , 63F
我才是名副其實的神。沒受神的教育當上神-我比神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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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8:41, 6年前 , 64F
看某些司法官的高論,被罵恐龍真的是剛好而已。想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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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18:41, 6年前 , 65F
初還妄圖幫司法撥亂反正,殊不知有這些豬隊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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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13, 6年前 , 66F
事實上我覺得搞不好是原po自己沒發現衝庭,唏哩呼嚕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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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13, 6年前 , 67F
案子,要好好看卷時才發現衝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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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13, 6年前 , 68F
當老鼠屎還當的沾沾自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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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27, 6年前 , 69F
大家互相尊重,法院是公務部門不是服務業,就我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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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27, 6年前 , 70F
大部分院檢都通融改期的,這件明明委任前就知道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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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1:27, 6年前 , 71F
還要接,接了還怪法院不改期,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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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2:19, 6年前 , 72F
互相尊重+1,法律圈就這樣,哪天大家立場互換是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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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22:19, 6年前 , 73F
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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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57, 6年前 , 74F
我覺得離開庭還有多久也是一個點啦,如果二週內的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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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57, 6年前 , 75F
改我覺得很合理,如果超過四週還不給改的話我覺得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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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57, 6年前 , 76F
拿雞毛當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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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5:20, 6年前 , 77F
是說小魯陽明山大學法匠系畢業,但印象中唸書中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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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5:21, 6年前 , 78F
過訴訟權保障受律師扶助之權利,應有實質辯護,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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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5:22, 6年前 , 79F
即便蒞庭也不能說就是受到律師的辯護了,何況人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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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8:41, 6年前 , 80F
定庭期之後才委任,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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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28, 6年前 , 81F
比較常遇到地院法官不給改期或是自己訂一些獨特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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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28, 6年前 , 82F
例如:北院某法官第一庭就說什麼代庭都是領3000來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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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30, 6年前 , 83F
她的案件不准代庭之類的;或是另外遇過第一庭和別案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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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30, 6年前 , 84F
庭,即使陳報另案開庭通知也不給改期。反倒是遇過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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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32, 6年前 , 85F
法官,言辯後裁定再開,喬庭期就很配合律師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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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58, 6年前 , 86F
不知道是否有想過突然改期要耗費多少國家成本,還有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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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8:58, 6年前 , 87F
納稅錢,很多成本是律師一方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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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6, 6年前 , 88F
別的不說,不知道有沒有聽過各地院檢連郵票錢都快付出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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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6, 6年前 , 89F
的笑話,外商抱怨司法文書如此正式為何只用平信寄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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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6, 6年前 , 90F
改次期,需要重新製作送達多少司法文書,不講人工,反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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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06, 6年前 , 91F
務員當作功德,但其他的錢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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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4, 6年前 , 92F
郵務費如果是重點的話 了不起改期 郵務費由申請改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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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6, 6年前 , 93F
一方負擔 我想也沒人有意見 其實訴訟這種事 要拿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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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36, 6年前 , 94F
成本來一一計較的話 那司法制度本身就是在浪費資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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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9:40, 6年前 , 95F
至於不給改期 找代庭又覺得只是來領3000的 就不用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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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45, 6年前 , 96F
改期耗費司法成本,是不是也討論拖庭浪費的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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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45, 6年前 , 97F
大家互相尊重,被告又不是刻意找衝庭的律師延滯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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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46, 6年前 , 98F
要認真的玩起程序問題,那就真的有得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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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53, 6年前 , 99F
說真的,到底是花費了多少國家資源,還真的滿好奇的
10/26 02:53, 99F

11/05 23:00, 6年前 , 100F
一開始受委任就知道衝庭了還接,也不能完全怪法院吧
11/05 23:00, 100F

11/05 23:00, 6年前 , 101F
?
11/05 23:00, 1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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