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非告訴乃論之罪撤告問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4號)時間4年前 (2021/09/27 00:02), 4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道長,小弟弟想請教一個實務問題 非告訴乃論之罪,提告之人就算不玩了,檢座想玩的話,還是可以處理被告 以小弟弟的經驗而言,提告方跟被告和解,除了跟檢察官表示不願追究之意外,通常檢座 都會詢問提告方是否願意給予被告不起訴(含簡式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龜毛一點的檢 座還會要告代具狀載明同意給予被告不起訴或緩起訴之意旨 所以我自己在當告代撤告的時候,如果是和解掉的案子,我都會具狀陳報兩造已經和解, 我方不再追究外,也願同意檢座賜予被告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不過前陣子跟同道討論時,同道覺得沒必要寫這麼多,只要寫上已經和解不再追究請檢座 從輕發落就可以 但小弟弟是覺得寫清楚同意給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比較明確 所以,想請教一下如果各位道長,如果你當非告乃罪的告代,在確定要終局和解沒有想要 留個尾巴的案子上,會怎麼具狀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7.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32672156.A.A42.html

09/27 00:08, 4年前 , 1F
也是寫明要不起訴或緩起訴
09/27 00:08, 1F

09/27 00:29, 4年前 , 2F
首先要明白為何檢察官在非告代想要和解 其實就是打算
09/27 00:29, 2F

09/27 00:29, 4年前 , 3F
不起訴或緩起訴啊 不然沒有必要這樣問 所以為了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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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0:29, 4年前 , 4F
檢察官日後又來詢問 可以在和解時同時表明上開意思
09/27 00:29, 4F

09/27 00:36, 4年前 , 5F
更正 非告乃
09/27 00:36, 5F
和解是在訴訟外和解,所以檢察官不知道已經和解了 ※ 編輯: ArrancarnNo4 (114.24.17.223 臺灣), 09/27/2021 00:44:20

09/27 12:56, 4年前 , 6F
寫明無爭議~
09/27 12:56, 6F
文章代碼(AID): #1XK9cSf2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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