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沂獲不起訴…送鄭家純律師黑菊!律師公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爛兵683T)時間1年前 (2023/10/28 17:47), 編輯推噓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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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611325 2023年10月28日 10:05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網紅陳沂之前因暗指鄭家純為「黑菊姐」,遭鄭提出加重誹謗之告訴,17日判決出爐不起訴 。陳沂事後送了一盆「黑菊花」給鄭的委任律師陳克譽,還插上「謝謝自己人助攻」小卡, 令陳克譽怒批網路霸凌攻擊羞辱。結果,台北律師公會27日突然發聲明,強調「言論自由並 非無毫無界限,呼籲尊重律師執行業務」,疑似隔空警告陳沂。 台北律師公會27日發出聲明,全文如下: 言論自由並非無界限,呼籲尊重律師執行業務 112年10月27日 近日本會會員執行律師職務有遭對造、公眾指摘濫行訴訟、違反律師倫理等情事,為呼籲注 意言論自由界限,並尊重律師執業之專業,特聲明如下: 一、 按律師不論受當事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或承辦其他法律事務 ,均應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以符律師法、律師倫理之精神,並保障人民之訴訟權。 而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 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意旨參 照)。據此,律師受當事人委任進行訴訟、辯護,提出救濟方式,核屬訴訟權之一環,自不 應僅以案件結果論斷律師有濫訴或違反律師倫理之行為,而律師更不應僅因合法執行職務即 遭受對造、甚至公眾之不實指摘。 二、 又言論自由雖為人民之基本權利,然刑法第310條及第311條之誹謗罪處罰規定,已設 有言論自由之界限,且經大法官認定此等刑法規定不違反憲法第11條對人民言論自由之保障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本會在此 呼籲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界限,任何人發表言論時,自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有誤觸法律之虞 。 「女人大律師李怡貞」也轉發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無聲容忍邪惡蔓延,其實也是一種殘忍 行徑。恣意妄為的詆毀律師,在在把訴訟當舞台,抹黑霸凌秀下限。自食惡果也只是早晚。 」 https://i.imgur.com/UT1Xu2z.jpg
------ 北律這護航...也不署名,感覺並不是所有會員都有相同立場 此舉不太合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https://i.imgur.com/Jk3B8D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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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A2yeAC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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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59.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98486421.A.129.html

10/28 22:11, 1年前 , 1F
好奇公會發聲明的程序為何?哪些人有權限用公會名義發聲
10/28 22:11, 1F

10/28 22:11, 1年前 , 2F
?如果未獲會員認同誰負責?該怎麼負責?
10/28 22:11, 2F

10/29 14:49, 1年前 , 3F
之前還有某些公會用全體會員名義發聲明咧 到底憑什麼
10/29 14:49, 3F

10/29 15:19, 1年前 , 4F
不支持陳沂講法 但北律也不能代北律律師說這個吧
10/29 15:19, 4F

10/29 18:37, 1年前 , 5F
北律愛發可以 理事長署名呀
10/29 18:37, 5F

10/29 18:39, 1年前 , 6F
治理責任 內稽內控 都不知道去哪了
10/29 18:39, 6F

10/29 18:40, 1年前 , 7F
難怪一個會計可以A走六七千萬
10/29 18:40, 7F

10/29 19:28, 1年前 , 8F
台灣律師的公會投票都是亂投的,幾十年以來,同一批當權派,
10/29 19:28, 8F

10/29 19:28, 1年前 , 9F
選前組個XX隊就全上了,難怪律師收入和社會地位越來越低,還
10/29 19:28, 9F

10/29 19:28, 1年前 , 10F
被司法院長公開嘲諷像散沙,活該被隨便代表
10/29 19:28, 10F

10/29 21:55, 1年前 , 11F
政黨不輪替,什麼弊案都藏得好好的
10/29 21:55, 11F

10/30 05:07, 1年前 , 12F
好險陳三斤還沒嗆北律前陣子被侵吞公款的新聞……
10/30 05:07, 12F

10/30 19:49, 1年前 , 13F
組個XX隊就全上這要怪誰? 投票的還是律師自己吧
10/30 19:49, 13F

10/31 07:04, 1年前 , 14F
現在公會也私有化了
10/31 07:04, 14F

10/31 08:16, 1年前 , 15F
投票率那麼低被少數人統治剛好而已 你各位都有責任啦
10/31 08:16, 15F
文章代碼(AID): #1bFDYL4f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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