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yer ]
討論串[閒聊] 請假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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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dadi (平凡傳說)時間17年前 (2008/02/19 09: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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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問即知肯定有受特別委任,否則誰那麼有空逼迫無特別委任權限的律師. 但有特別委任權限,很多時候僅為滿足複委任之需而便宜行事概括授權. 雖然律師確能不管三七二十一,本其權限達成完全有效無從推翻的訴訟上和解. 可後續該怎麼向當事人交代,又是另一回事,這是不同層面的問題.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nhong1598 (honhong)時間16年前 (2008/02/25 19: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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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特別代理權,意義有兩種. 一種是當事人全權委託,授權律師決定和解條件,. (但很少,幾乎沒有這種情形). 另一種,是跟當事人談妥某個程度內授權律師去和解,. (如果這樣,亂來恐有越權代理、背信的問題). 所以,有沒有特別代理權之意義,. 應理解律師是否可以代表(代理)當事人和解,. 單純這個行為
(還有2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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