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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會計和法律不能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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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ragonDeath (無名氏)時間15年前 (2010/02/21 22: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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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律事務所不能合開. 應該是根據這條法條. 律師法 第 21 條 律師應設事務所,並應加入該事務所所在地及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但同一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不得設二以上之事務所,並不得另設. 其他名目之事務所。. 律師於登錄時,應將律師事務所所在地通知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 簡言之 一個律
(還有264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PSTAR5566 (流行至尊5566)時間15年前 (2010/02/21 19: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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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chienhuihuang/741099. 前立委黃劍輝. 寧遠聯合法律事務所副所長.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 並無律師執照. 所以一般人不是律師應該也可以開吧!. --. 發信站: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123456n (米修)時間15年前 (2010/02/20 02: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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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學姐說. 法律和會計事務所不能合開. 是真的嗎. 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名為會計法律事務所. 請問真的有法源依據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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