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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會計和法律不能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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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律事務所不能合開. 應該是根據這條法條. 律師法 第 21 條 律師應設事務所,並應加入該事務所所在地及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但同一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不得設二以上之事務所,並不得另設. 其他名目之事務所。. 律師於登錄時,應將律師事務所所在地通知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 簡言之 一個律
(還有26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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