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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工作的性質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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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sman70 (OSMAN70)時間15年前 (2010/03/14 20: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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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案件,內線交易好了,像趙建銘的案子. 就是兼具財經類案件與刑事案件的性質啊. 這類的案件很多吧. 不過我覺得做法律業要不看到人性醜惡面是很困難的. 比方說明知有罪的案件幫他辯護其實還是小事,. 那明知對當事人完全沒用(一定會輸)的上訴或抗告. 老闆不斷要你做(為了賺取委任費).
(還有194個字)

推噓14(14推 0噓 1→)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l (等等呢)時間15年前 (2010/03/12 02: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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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念法律系 有熱血是不夠的 更要有澆不熄的滿腔熱血. 大家奉為圭皋的 "正義與公平". 是折衝的公平與自我堅持的正義. 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沒有絕對的. 重要的是你有沒有實現自我堅持的正義. 而前者 可以理解為在一顆西瓜想要找到絕對的平分是虛幻的界線. 這時候只能選擇互相可以
(還有131個字)

推噓13(13推 0噓 17→)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IN7 (瑾)時間15年前 (2010/03/11 18: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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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高三的學生,一直都是將法律系列入自己的第一志願,現在卻有了點疑惑,希望幫忙解惑。. 大學我打算念比較偏向財經或者公司法之類的法律,而研究所是有在想要試試看交大的科法所。. 因為對於刑事案件有一些障礙覺得自己應該跨不太過去,所以我想要知道,是否有可能當律師然後純粹只接那些關於財經方面的案子?我知
(還有5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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