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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 ]
討論串[新聞] 董部長提議新設"公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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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職律師 這個建議在95年的時候 筆者在律訓時就聽聞某大道長談過. 當時的說法是...你知道光行政機關一年有多少案件要解決嗎. 無論是機關告機關 機關告百姓 百姓告機關 臺灣有幾個大單位. 每年光付律師費 就好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而這些機關當然是不能找法扶的. 而接機關案件的律師 其實也很跋扈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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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這樣想的. 以前的律師及格,比較的對象是司法官。. 隨著人越來越多,現在比較的對象是司事官、檢事官。. (三等書記官呢?). 現在開始每年九百個量產,不曉得會不會再來就比照司法四等.... 但無論如何,比較的對象都還是司法人員。. 另外,前篇提到的一個問題,. 公職律師至少要跟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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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抱歉. 其實就我所知越來越多非法制單位的具有律師資格. 不過這些人通常有相當的行政背景 考取就離職了. 因為有經驗 薪資和剛畢業就考取的當然不能比. 那.......感覺就是讓沒經驗的律師來洗經歷用的. 而且舒民怨的理由真是太好笑了. 最近的老百姓正經的回信 都打電話說想把函給撕了.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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