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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建議廢除考取後實習制度僅保留實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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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43. 實習併入大學課程要考慮的就是在野與在朝的法曹是否從大學實習就開始分流?. 看起來似乎不太可能. 所以要在大學增設實習的方式應是不分學生未來是要從事律師或司法官. 統一輪流至事務所與司法機關實習. 承上. 要把實習併入大學課程不是不可行. 只是如此一來每年的法學生人數必定會需要嚴格的限制.
(還有21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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