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yer ]
討論串[訴訟] 上訴聲明,兩者有什麼不同?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linton (YCL)時間13年前 (2012/05/09 15: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是可以寫成:. 1.原判決廢棄. 2.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新台幣八十萬元。. 不過因為二審可以擴張聲明,所以要看上訴請求之. 八十萬與原審起訴請求之一百萬元間之關係為何,. 如果是同一訴訟標的,則會變成全部未確定。. 舉例來說,一審就受傷害請求精神賠償金100萬元,上訴請求改判80萬元,. 則就未上
(還有35個字)

推噓13(13推 0噓 19→)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時間13年前 (2012/05/08 00: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假設原告一審起訴100萬,一審全敗. 二審上訴欲改請求80萬. 聲明約有2種做法:. 一、80萬一部上訴。. (20萬部分會一部確定。). 二、聲明:(1)原判決廢棄;(2)二審減縮聲明為80萬。. 請問二者有什麼效果上的不同?看起來都蠻像的. 選擇第二種聲明有什麼好處嗎?. 二要繳的裁判費是100
(還有80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