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關於《通用規範漢字表》
關于《通用規范漢字表》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gfhzb/gfhzb/gong_gao.html
為了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
范化、標準化,適應信息時代語言生活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
委員會歷時8年組織研制了《通用規范漢字表》。
《通用規范漢字表》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范,是國家文字政策的體現
,關系到國家文化、教育、科技的發展及信息化建設,關系到大眾的日常生活。為確保
字表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經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面向
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用規范漢字表(征求意見稿)》及有關材料登載在《中國教育報》(2009年8月1
3日)和中國語言文字網(網址: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
歡迎各界人士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電子郵箱:gfhzb@
moe.edu.cn;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南小街51號《通用規范漢字表》意見收
集組,郵政編碼:100010;傳真:010-65286219。
特此公告。
教育部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09年8月12日
歡迎各界人士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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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 "字表"廣泛征集意見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9-08/12/content_11868256.htm
新華網消息 8月12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對《通用規范文字表》征集意見
。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表示,規范文字表內有繁體
字和簡體字對照表,但是目前還不考慮全面恢復繁體字。他強調,一定要以積極負責的
態度,組織專業隊伍,暢通訊息渠道,做好意見收集和整理工作,盡量吸收合理成分,
以完善字表和推動語言文字工作。
李宇明說,《通用規范文字表》研制過程中,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
行過反復的研討。研制組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
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范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
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李宇明表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傳真等方式,積極建言獻策
,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字表征求意見稿及有關材料登載在《中國教育報》(2009年8月
13日)和中國語言文字網(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上,具體通訊方式見
《關于〈通用規范漢字表〉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國家語委負責人就《通用規范漢字表》公開征求意見答記者問
《通用規范漢字表(征求意見稿)》背景知識詞條
教育部:《通用規范漢字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用規范漢字表》概況 它解決4項重大問題
《通用規范漢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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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engheong 來自: 118.169.226.7 (08/12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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