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oan ]
討論串[問題] 請問這樣可不可以規避央行管制戶?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lovekai (項少龍)時間15年前 (2011/03/29 22:3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前題:先看房子是否座落於台北市或新北市特定地區. (板橋三重中和新莊永和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三峽淡水林口). 只要答案為是,本次第二筆房貸就列為投資客。. 因前陣子央行有函文要求,若發現有規避投資客行為(類似你提的例子),. 亦應以投資客認定(利率加碼及貸放成數為最高鑑估價六成)。. 以我平常審查案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oeboy (QQQ)時間15年前 (2011/03/29 22:1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請問我哥哥在大公司上班. 名下有房子 有貸款. 但是最近他隔壁鄰居房屋要出售. 他想買 想找我當人頭借款. 我名下只有一部機車. 由我當借款人 他當連帶保證人和房屋所有權人. 請問這樣可以嗎? 有沒有違背央行的旨意?.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