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anlinlowmo 板規 3-2-1 惡意引戰
ganlinlowmo 於文章 #1RWJtMfG 惡意引戰
三、 重度違規
1. 發文者退文及水桶180天/推文者水桶180天。
2. 違規項目包含:惡意引戰、人身攻擊、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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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覺板工處理違規事項處置不當、誤會或處分之水桶時間與板規不
符者,板工不設信件黑名單,請來信解釋、告知或溝通,板工會做
適當修正及致歉。
溝通後仍覺板工處置無理由者。
救濟方法:於處分公告起一個月內至組務板L_LifePlan申訴、檢舉
,板工必誠懇面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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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56.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Pay/M.1535240104.A.48B.html
推
08/26 11:23,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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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1:2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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