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電子支付消費要提供個資給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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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2推 1噓 43→)留言5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lss1022 (Sean Lin)時間3年前 (2021/05/08 1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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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428-e-pay-data. 剛在網路上看到這篇文章. 主要是說財政部正研擬要求各家電子支付廠商. 每年兩次提供使用電子支付消費的付款方資料. 如果為了查逃漏稅而要求收款方資料還算合理. 但要付款人資料是?. 大家可以上網一起
(還有58個字)

推噓6(7推 1噓 35→)留言43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erspicu (.)時間3年前 (2021/05/09 01:45),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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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有犯罪跡證或是為了辦案需要. 我認同相關單位有權力經針對特定案件之個人合理範圍內取得必要隱私資料. 不單單是逃稅.洗錢問題 像是刑事案件 如果為了辦案需求. 有必要手機通聯.社群對話紀錄等等都該提供. 但這是在已有明顯犯罪跡證或是加強證據前提或是最少已經達到疑似程度. 如果這些都沒有 只是地圖炮
(還有19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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