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院 可有條件罷工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護士阿翰)時間17年前 (2009/03/21 12:19),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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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0rz.tw/D4yAP 【綜合報導】勞工組工會與罷工法令修正將大鬆綁!勞委會昨通過《工會法》和《勞資爭 議處理法》修正案,擬大幅放寬勞工籌組工會規定,並降低罷工門檻,未來除現役軍人禁 組工會與罷工,公教人員可組工會但不能罷工外,其他各行各業均有罷工權,且罷工投票 程序大幅簡化;但水、電、燃氣、醫院及電信業等五行業員工要罷工,則須提供最低限度 服務。修正案最快下月送立法院審議。 仍有爭議 關注病人權益的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醫事人員罷工不管考量多周延,「 仍可能讓患者陷入生命危險」,「不該這麼做」。民眾林先生說,罷工太氾濫對生活影響 很大,「尤其是水電、醫院等民生必需品,就算有維持基本營運,像是若住院住到一半醫 院罷工了,說不定會出人命;停水、停電也會造成生活問題。」 七度翻修未過關 目前《工會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僅禁止軍公教人員組工會及罷工,未對其他行業 勞工的罷工行為設限。勞委會過去十多年來至少七度提出大幅翻修版本,上一版的修正案 更一度禁止五大行業罷工,並規定八種行業罷工需有三十天內不得罷工的冷卻期規定,但 因爭議過大,歷次闖關均未過。勞委會昨通過的修正案取消冷卻期規定,且大幅放寬罷工 行業限制。勞委會預計後天將草案送行政院審議。 過去工會須召開會員大會投票才能罷工,但過程往往遭資方監控,據勞委會最新出爐草案 ,未來勞資爭議調解失敗,只要經會員無記名投票,半數會員同意就可罷工。另除了軍公 教外,多數產業的工會都可自由罷工,僅水、電、燃氣、醫院等行業勞資雙方需事先約定 罷工期間要維持最低服務,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另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建議下,電信業 也將列入有條件罷工行業。 對於水、電等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行業人員均可罷工,台電發言人杜悅元擔憂說:「人 力如果不足,怎麼供電。」電力公司員工罷工的事要非常慎重考量。中油高層則無奈說: 「一定會有影響!」台灣自來水公司總經理陳福田更強調:「水比電更重要,沒水人是活 不下去的。」衛生署署長葉金川說:「醫院不能罷工,不然病人怎麼辦?」 學者:值得肯定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說,罷工權只是增加協商籌碼,讓勞工備而不用,外界不應把它當成 洪水猛獸。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副總幹事羅懷家則說,現在面臨的環境是如何讓 產業活下去,才能改善勞工生活,「這個時候鬆綁罷工權沒有意義。」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說,現行法令對勞工團結權保障不足,修法方向值得肯定 ;但政府應在保障人民權益和罷工權之間取得平衡。 《工會法》與《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重點 工會組織 .公務員和教師可組工會,但不得罷工。 .同產業可跨公司組產業工會。 .訂定工會會費下限,穩健工會財務。 罷工程序 .工會罷工不需召開會員大會,只需會員無記名投票過半通過。 .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特定行業罷工需維持基本營運。 .僱主不得因合法罷工損失向勞工求償。 .合法罷工行為不受《集會遊行法》限制。 .只要沒有強暴脅迫或傷害,合法罷工行為若違反《刑法》不罰。 爭議處理 .勞資爭議處理機構專責化,強化爭議調解和仲裁機制。 .減免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期間所需負擔的裁判費與擔保金上限。 ※註:此為規劃中草案,法案需經行政院會審議、立院三讀後才生效。 資料來源:勞委會 分隔線分隔線 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 分隔線分隔線分隔線 分隔線 這樣我們會更有籌碼爭取權益嗎 感覺沒啥屁用 約聘就是很不合理的制度 -- 得罪了方丈還想跑!? ● 沒這麼容易~~!!!! ╞╡ ●╱ ╲● _● 《●》 ●_ ●╱ ╲● ˇ﹨ ╳ \█‵ █ ′█/ ╳ ∕ˇ ╱< ﹤╲ / / \ \ ╱ ﹥ >╲ http://www.wretch.cc/blog/bebby93040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7.40

03/21 18:18, , 1F
謝謝您,我們報告正在做這方面的東西耶!
03/21 18:18, 1F

03/21 20:26, , 2F
看來台灣護理界罷工之期不遠
03/21 20:26, 2F

03/21 21:02, , 3F
不會是護四的PBL吧 XD
03/21 21:02, 3F
文章代碼(AID): #19n6hS0W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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