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育積分一小問
今年初執業登記,所以要開始如火如荼上教育積分的課程
雖已爬過文了,仍有一些不了解的地方,想請教大家…..
在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更新繼續教育及積分審定作業規範中:
四、參加經評鑑合格之醫院或主管機關跨專業之團隊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教學活動
每小時積分一點;擔任主要報告或演講者,每次積分三點。
那麼如果有跨團隊討論的簽名單與相關證明(ex:小組討論會議)
要怎麼去做申請積分的動作呢?
是不是如同之前版友所分享的,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登入後…
『個人類活動管理』 --> 『新案申請』
進行申請與審查,審查通過後會收到"繳費單"
這樣的流程不知道是不是正確的呢?
第一次發問,謝謝大家了 <(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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