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恐怖診所沒醫師問診 雷射除毛竟由 「護士」操作
〔記者黃忠榮/台 北報導〕張小姐今年 八月前往北市忠孝東 路的「微媞時尚診 所」雷射除毛,不僅 沒有醫師來問診,雷 射儀器除毛儀器也只 由自稱護士者操作, 宣稱「雷射除毛不需 醫師施打」。接受完 整療程的她至今雖無 不適,但對對方說法 存疑。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杜仲傑表示, 雷射除毛屬醫療行為,應由合格醫師執行,會 檢具該案相關證據,移送法辦。
記者昨前往微媞診所了解,工作人員表示不 接受採訪,「若有回應,會統一對外說明」。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昨召開記者會,張小姐現 身說法,指被微媞的療程優惠活動所吸引,前 往診所進行大腿除毛,卻自始至終都沒看到任 何醫師或護士的合法證照。她未經問診就被帶 到診療間治療,自稱護士的人一邊按著雷射儀 器除毛,一邊推銷相關療程。
衛生局只罰款沒停業 議員批放水
李慶元指出,去年一月至今年八月,衛生局 接獲密醫案件兩百廿九件,其中一百八十一件 衛生局以「查無違法事證予以列管後複查,仍 無具體違法事證」簽結。即使今年七月遭法院 以僱用密醫、密護判決有罪的某診所,衛生局 也只輕罰十萬元,顯見衛生局放水。
據醫師法第廿八條規定,僱用密醫密護執行 醫療業務,「處新台幣十萬以上、五十萬元以 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一個月以 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 醫師證書」。杜仲傑坦承,衛生局對密醫密護 的懲處從未有停業、廢照、廢證書的處分,最 多的是罰鍰。
李慶元要求,日後查獲密醫密護,第一次就 要停業一個月,第二次就要廢止執業執照或廢 止醫師證書,杜仲傑始終不願承諾;隨後局長 室專員王頌華鬆口說,願將議員的建議納入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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