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新北市衛生局徵10名公職護士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salut)時間11年前 (2014/06/23 19: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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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手續: 1.有意者請填寫本局報名表並貼妥相片(本局網站 http://www.health.ntpc.gov.tw-本局徵才下載)並備齊下列資料,於103年6月 27日前以 「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人事室郭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 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2.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職務。 資格審查: 1.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考、專技高考或檢覈及格證書) 2.護理師證書(正、反面最新執業登記,所附執業登記須清晰且足以辨識,並與服務經歷證明相勾稽 之臨床護理經驗,倘臨床護理經驗係登記於護士證書,請一併檢附護士證書正、反面)。 3.現(任)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現非公務人員者免附)。 4.最高學歷證件。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6.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具3年以上臨床護理經驗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說明: 1.請備齊以上所有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連同報名表,以A4格式 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2. 若以國外學歷應徵,所持國外學歷應確屬教育部彙整之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大 專院校,並請繳交: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 歷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原本請影印後附繳)。 (2)護照影本(請附繳載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貼附相片之影本)。 (3)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劃記,俾利加速審查作業)。 7.資格證件未附齊全完整者,視同棄權,不再通知補件。 甄選程序: 1.合於初審條件者名單公告:103年 7月8日(星期二)。 2.初試(筆試60%):103年 7月12日(星期六)上午 10時整。 3.筆試內容:公共衛生實務(衛生所業務為主); 筆試地點: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181號)。 4.公布筆試通過名單:103年 7月15日(星期二)。 5.複試(面試40%):103年 7月 20 日(星期日) ;面試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6.公布複試通過名單:103年 7月25日(星期五)。 7.繳交機關同意書:103年8月 7日(星期四)。 8.預定分發日期:103年8月11日(星期一)。 9.為考量甄選作業之程序及公平性,面試舉行當日恕不接受順序調整。 公告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複試名單及甄選結果請逕至本局網站-本局徵才查詢 (http://www.health.ntpc.gov.tw)。 備註:1.本次甄試依考生初試(筆試)成績錄取前 60名參加複試(面試)。 2.本局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擇優遞補, 並依公務人員任 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3.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備取20 員,列 冊候用,期間三個月(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 知派補,惟以遞 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報名本次甄選之護理人員,請務必事先徵 得服務機關同意,並於期限內繳交 服務機關同意書,始得參加分發作業,通過複試人員 須經本局人事甄審會審議奉核後方為確認並辦理任用相關作業事宜。 5.分發作業,於本 局8樓在職教室公開進行,屆時依成績優先順序,選填志願職務及區所,一經擇定,不得 任意更改。 6.本局及所屬各區衛生所之公務人員、公職護理人員不得報名。 聯絡人:郭 先生,聯絡電話:22577155轉15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45.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urse/M.1403524612.A.1D7.html
文章代碼(AID): #1Jg1O47N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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