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母親節,想起讓我心碎的一句話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aminya)時間11年前 (2015/05/09 19:13), 編輯推噓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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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想起讓我心碎的一句話 『其實在座的學妹都像我的小孩一樣。』 這是我們醫院護理部中校主任,在102年10月22日在門診病房會討論門診輸血案時,對我 們門診單位全體護理人員所說的一句話,當我聽到這句話時,整個心都碎了。 沒想到一個媽媽怎麼會不想保護好子女,怎麼會用這麼不堪入目的方式陷害自己的女兒做 傷害別人,違反法律的事情。 但她就真的這麼做了,都當到護理部主任了,怎麼會不知道門診跟診護理人員不能在門診 注射室執行輸血技術呢? 在場的護理部中校副主任,中校督導長,少校急門診護理長及門診副護理長這些護理人員 都不知道嗎? 在場當時的醫療部上校主任,急門診上校主任,....等醫師會不知道嗎? 相信她們都知道,門診跟診護理人員不能於門診注射室為門診病患執行輸血技術但她們卻 公然設計這場會議,將門診輸血所有行政責任及醫療責任推給門診同事。 這場會議就是欺騙與轉嫁責任;而會議就在這個誤導與誘騙下開始。 記得院方政戰中校處長在會議上說:「先要討論門診輸血合不合法才是重點。」 急門診上校主任回應:「有問過法律顧問,沒有說是違法的。只要在醫院內做輸血都是合 法的。」 正常的人都知道,如果合法,那這麼多醫療部與護理部的高階行政主管,為何不直接行使 主管職權要求我們做輸血就好了,為何還要招開這個會議,誤導與誘騙大部份沒有內科臨 床病房經驗的門診護理人員,最後還以沒有行政決策權的門診每位同事的發言來做出門診 要執行輸血的決策,這個違反醫療法規影響病患醫療安全的決定。如果這不是陷害,那什 麼才叫做陷害。 各位護理界的學姐學長,那一家醫院的護理部與醫療部這麼多高階主管會聯合起來,欺壓 門診護理人員。而且還將所有行政責任與醫療責任轉嫁給門診護理人員。 會後我有呈文給相關主管指出以這個會議做決策不合法,但主管無回應。 還是以這個會 議上同事們的發言紀錄為基礎簽發不合法的簽呈要求門診同事執行輸血。 但當此簽呈於當次會議5個月的103年3月13日由院長檢核,於103年5月29日我們極力要求 門診副護理長出示時,已無輸血病患於門診注射室執行輸血了。那為何院長及相關權責主 管又要簽核此簽呈? 是誰在操弄軍中管理機制,這麼多高階軍職主管有意配合。在此不多說, 不想在這個節日讓這件不可告人的事污穢了大家的眼,更弄髒我的手。 母親節,這個神聖而溫馨的節日。實在不想向大家提起這家醫院護理部軍職主管只重視軍 中人情關係及自己職位,而遺棄身為護理人員為病患的職責。 但是這個節日,都會讓我想起護理部主任在會議中讓我心碎的那句話: 「其實在座的學妹都像我的小孩一樣。」 希望各位護理界的姐妹們,不要像我們一樣遇到這麼惡質的媽媽。 更希望有志於護理行政主管的學姐們,莫忘當初為什麼要選擇護理為職業的初衷。 祝各位學姐妹,母親節快樂 我現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門診護理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49.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urse/M.1431170004.A.D5D.html

05/09 19:47, , 1F
你的內容是指輸血這項業務在門診執行涉及違法嗎?
05/09 19:47, 1F

05/09 20:13, , 2F
詳細的是院方將門診注射室當內科病房使用,
05/09 20:13, 2F

05/09 20:14, , 3F
強制無內科臨床病房或相關經驗的門診跟診護理人員
05/09 20:14, 3F

05/09 20:14, , 4F
為門診輸血病患執行輸血業務,
05/09 20:14, 4F

05/09 20:14, , 5F
嚴重影響病患醫療安全,及護理人員的工作權益
05/09 20:14, 5F

05/09 20:15, , 6F
且違反醫療法五十六,五十七條。
05/09 20:15, 6F

05/09 20:21, , 7F
醫學中心門診有內科治療室提供輸血、化療等門診治療
05/09 20:21, 7F

05/09 20:22, , 8F
我想門診並無不能輸血或進行其他治療的[法律]規定。
05/09 20:22, 8F

05/09 20:23, , 9F
重點是,院方應提供適當的醫療照護措施/醫療照護程序
05/09 20:23, 9F

05/09 20:23, , 10F
和相關專業訓練。
05/09 20:23, 10F

05/09 20:24, , 11F
輸血或其他治療/以及處理緊急狀況的作業流程。
05/09 20:24, 11F

05/09 20:25, , 12F
護理人員都當過護生吧,護生上課和實習都從來沒接受過
05/09 20:25, 12F

05/09 20:26, , 13F
輸血相關的教導或訓練嗎?(若沒有,可能就太誇張了)
05/09 20:26, 13F

05/09 20:27, , 14F
而且並不是所有輸血都一定需住院才能進行。
05/09 20:27, 14F

05/09 20:34, , 15F
若不合法,相關法源為何?何不請衛福部去查?
05/09 20:34, 15F

05/09 20:37, , 16F
門診護理人員要如何發揮「護理專業」,展現出不可取代性
05/09 20:37, 16F

05/09 20:37, , 17F
或許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05/09 20:37, 17F

05/09 20:39, , 18F
(門診工作若不涉及護理專業或治療,依院方經營思維或許
05/09 20:39, 18F

05/09 20:40, , 19F
寧可找非護理背景的人/薪資相對更低人力取代,降低成本)
05/09 20:40, 19F

05/09 20:44, , 20F
是要一直排拒門診輸血治療/強調不合法,或是盯著醫院
05/09 20:44, 20F

05/09 20:45, , 21F
制定一切作業/緊急處理程序和配置必要醫療設備呢?
05/09 20:45, 21F

05/09 20:46, , 22F
更現實一點好了,需要輸血的患者健保給付肯定比單純
05/09 20:46, 22F

05/09 20:47, , 23F
看診拿藥的患者多,哪個比較賺錢(也攸關薪水問題)?
05/09 20:47, 23F

05/09 20:48, , 24F
醫院若不賺錢,就更有藉口刪人力/減薪資。
05/09 20:48, 24F

05/09 20:50, , 25F
若不想在門診接觸這些護理業務,轉換工作環境或許開心點
05/09 20:50, 25F

05/09 20:51, , 26F
畢竟醫院政策幾乎不可能只因護理人員反對就會有所轉變
05/09 20:51, 26F

05/09 20:53, , 27F
(如果要能改變[大環境],需要走的路還很長呢...遠望)
05/09 20:53, 27F

05/09 21:13, , 28F
真要挑醫院的錯:有無作業程序/緊急醫療程序/必要設備
05/09 21:13, 28F

05/09 21:14, , 29F
導入新業務前有無進行相關職業訓練/再訓練。
05/09 21:14, 29F

05/09 22:40, , 30F
沒錯,醫學中心或其它等級醫院有設置門診輸血及化療室
05/09 22:40, 30F

05/09 22:42, , 31F
為門診輸血病患執行輸血及化療,是編制在血液腫瘤科內
05/09 22:42, 31F

05/09 22:43, , 32F
由該科的護理人員及醫師執行業務,可參考各大醫院網站
05/09 22:43, 32F

05/09 22:43, , 33F
或者將注射室編制在急診部門
05/09 22:43, 33F

05/09 22:44, , 34F
由急診護理人員為病患執行輸血業務
05/09 22:44, 34F

05/09 22:44, , 35F
門診輸血及化療業務在這樣的環境下執行都沒問題。
05/09 22:44, 35F

05/09 22:44, , 36F
而我們醫院,是由無內科病房經驗的門診跟診護理人員
05/09 22:44, 36F

05/09 22:45, , 37F
在門診注射室執行輸血業務,這對病患很危險。
05/09 22:45, 37F

05/09 22:45, , 38F
沒有內科病房經驗,對輸血不良反應無能力及時判斷,
05/09 22:45, 38F

05/09 22:46, , 39F
且門診注射室沒有編制醫師駐點。
05/09 22:46, 39F
還有 230 則推文
05/10 21:30, , 270F
不要提及軍紀,簽呈,考績,理由是我沒有證據。
05/10 21:30, 270F

05/10 21:30, , 271F
我在此誠心的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我有證據,
05/10 21:30, 271F

05/10 21:30, , 272F
你願不願意站在對的那一方如現在的你一樣極力協助。
05/10 21:30, 272F

05/11 00:15, , 273F
我要協助你?老實說就你發文態度及無證據之臆測,對閣
05/11 00:15, 273F

05/11 00:17, , 274F
下之假設要求恕我難以配合。貼文為閣下所發,若無法接
05/11 00:17, 274F

05/11 00:21, , 275F
受旁人回文,你可不予理會甚至不需回應,但僅憑幾句話
05/11 00:21, 275F

05/11 00:24, , 276F
就指摘為其護航或是朋友,請問這不是扣帽子是什麼?至
05/11 00:24, 276F

05/11 00:25, , 277F
於C大你所謂不專業回應,建議你多看其他推文或回文,你
05/11 00:25, 277F

05/11 00:26, , 278F
會知道他到底專不專業。護理專業有很多,不是你所謂的
05/11 00:26, 278F

05/11 00:29, , 279F
專業才是專業。
05/11 00:29, 279F

05/11 02:33, , 280F
本人不認識貴院護理部主任;接不接受本人意見隨便您。
05/11 02:33, 280F

05/11 02:39, , 281F
以下不再回應。
05/11 02:39, 281F

05/11 11:19, , 282F
給c版友扣帽子是事實 辨的意義在哪?
05/11 11:19, 282F

05/11 21:46, , 283F
即然此文為本人所發,就以上各位對本人的建議做個結論
05/11 21:46, 283F

05/11 21:47, , 284F
就chingfen大的建議,本文有提到現已無病患於門診
05/11 21:47, 284F

05/11 21:47, , 285F
注射室輸血。所以感謝chingfen大的建議。
05/11 21:47, 285F

05/11 21:48, , 286F
chobibobo大的,建議是將訴求放在病安、設備、訓練、
05/11 21:48, 286F

05/11 21:48, , 287F
醫療相關法規。違反軍紀、簽呈、個人考績要脫鉤。
05/11 21:48, 287F

05/11 21:48, , 288F
因文中有提及現已無病患於門診注射室輸血
05/11 21:48, 288F

05/11 21:48, , 289F
所以不需糾舉院方病安設備等方面問題
05/11 21:48, 289F

05/11 21:49, , 290F
但我因反應此事件而考績被列為乙等是事實
05/11 21:49, 290F

05/11 21:49, , 291F
向護理部反應無回應轉而院方監察官申訴
05/11 21:49, 291F

05/11 21:49, , 292F
院方認定考績評核一切符合規定
05/11 21:49, 292F

05/11 21:50, , 293F
我列舉相關優良事蹟及考成作業規定之規範提出
05/11 21:50, 293F

05/11 21:51, , 294F
我反應此問題是受何成度的懲處才能將考績績分扣至
05/11 21:51, 294F

05/11 21:51, , 295F
80分以下,得到的回應是我反應此問題已達解雇標準
05/11 21:51, 295F

05/11 21:54, , 296F
但因酌情考量將考績列為乙等,本人有相關單位回函
05/11 21:54, 296F

05/11 21:54, , 297F
且相關事證院方人事處均有存查
05/11 21:54, 297F

05/11 21:54, , 298F
而考績與簽呈有關,簽呈與軍紀有關要如何脫鈎
05/11 21:54, 298F

05/11 21:55, , 299F
為何要脫鈎。請chobibobo大,如果願意的話可否說明一下
05/11 21:55, 299F

05/11 21:55, , 300F
至於有沒有無端扣帽,前文已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05/11 21:55, 300F

05/11 21:56, , 301F
以免模糊討論主題。所以向TigerDa大說聲抱歉。
05/11 21:56, 301F

05/11 22:02, , 302F
感謝大家對此文的討論與建議,但有可能我說的不明確
05/11 22:02, 302F

05/11 22:02, , 303F
或許各位可能也沒注意,文中有提到
05/11 22:02, 303F

05/11 22:03, , 304F
現在已無門診輸血病患於注射室輸血,
05/11 22:03, 304F

05/11 22:03, , 305F
所以門診輸血在本文不是問題
05/11 22:03, 305F

05/11 22:04, , 306F
主要的問題是什麼原因在這家醫院反應一個問題
05/11 22:04, 306F

05/11 22:04, , 307F
院方主管卻用這種方法處理。
05/11 22:04, 307F

05/15 05:52, , 308F
我看完就只有「原來是因為考績被打乙等啊!然後想來討拍
05/15 05:52, 308F

05/15 05:52, , 309F
卻被呼巴掌 只好把鄉民說成跟高層說一夥的來洩恨」
05/15 05:52, 309F
文章代碼(AID): #1LJUlKrT (Nurse)
文章代碼(AID): #1LJUlKrT (N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