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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rse ]
討論串[問題] 簽退要趕在半小時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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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是醫護人員,是法律從業人員,. 以下就處理類似勞資糾紛的意見供你參考,. 首先,. 雇主要求員工先打卡後繼續請求工作是明顯規避勞基法的行為,. 雇主可以少付加班費、避免被追究員工超時工作的責任,. 也影響員工的勞工退休金提撥金額,. 如果進入訴訟請求雇主給付加班費等項目,. 雖然可以請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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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排版,使用手機可能導致閱讀困難). 如果你有勇氣為醫院隱匿超時加班的過勞問題,. 就要自己承擔,「職傷與職業病」的風險。. 如過你因為加班導致CVA、AMI,疲勞駕駛車禍殘廢,. 你的家人如何承擔照顧的疲累。. 請將工作風險該承擔的責任,交給雇主與勞保局。. 當職災、職業病發生時,. 雇主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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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醫院是7:30-3:30班. 4:00之前就會被學姊吼去簽退. 然後簽退完再繼續做事或交班. 本人是應屆畢業生剛入臨床,比較幸運每次都能準時做完事情交完班4:00前下班,不過很多跟我同時進來的同學(同單位)卻常常4:00簽退後還在做事,甚至做到快晚上8點下小夜有時候忙超過12:00也會被叫在12
(還有4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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