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part-time job的定義.....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閃亮紅寶石女王)時間16年前 (2009/01/09 09: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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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研究了新的OPT, 內容是說三個月內要找到Full time 或 Part time的工作, 而Part time的定義是至少要20小時. 我還沒畢業,但已經在跟學校有人才交換計畫的地方工作, 所以雖然我實際上是在校外工作, 不過書面上的雇主還是我的學校,所以算校內工作,不用申請OPT或CPT. 但是等畢業後我的雇主就要換到那個單位去了, 而這個職務因為工作內容的關係, 即使是full time,實際工時都只有25小時無法再更多(沒人能負荷得了), part time最多也只能有10-15小時, 這個單位最近才被金融風暴影響,已經裁掉幾個part time的人, 我很幸運被留下,但我的工時還是被減到只剩五小時. 所以我很確定他們是沒辦法在短期內雇我做full time的, 那我能用這份工作讓我的OPT維持到一年嗎? 還是說我能不能有多於一個雇主,讓我的總工時符合20小時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28.113.175

01/11 12:15, , 1F
我知道有人是做兩份工作湊成20小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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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Pgq9Wb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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