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H1B稅和家眷的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艾瑞克)時間16年前 (2009/02/18 18:57),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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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對美國所得稅比較熟的版大們, 如果5月開始以H1-B到美國加州工作, 已婚, 太太加小孩一家共三口 以年薪8萬計算時, 我想試算一下聯邦稅和州稅究竟要繳多少? 十年前我也曾用F1待了3年, H1B待了2年, 後來回台北工作, 現在又要再過去, 明年報稅要用1040A表格? 還是可以用1040NR? 還是1040或全都可以? 太太和小孩目前有兩個方案, 一是太太在台北先住娘家, 補習加帶小孩, 半年後才來美國 二是隨我過去, 太太在家帶小孩及唸書, 原本我們傾向第一種作法, 太太和小孩年底才到美國同住, 那麼明年報稅時我的status要報什麼? 又如果太太小孩5月一起去美國, status又如何報? 以下我的試算有錯請指教 2008年1040A最基本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試算, 太太和小孩年底才來 status: 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5450+3500 taxable income=80000-5450-3500=71050 查表得tax=14273 太太小孩一起來美 status: married filing jointly 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10900+3500*3 taxable income=80000-10900-3500*3=58600 查表得tax=7991 算起來差了六千多元耶! 我有沒有哪裏弄錯了?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28.80

02/19 17:57, , 1F
5月開始工作,不會拿到全年年薪.
02/19 17:57, 1F

02/19 17:58, , 2F
要申報眷屬,前提是各人要有SSN或ITIN.
02/19 17:58, 2F

02/19 18:11, , 3F
謝謝! H4簽證不能申請ITIN嗎?
02/19 18:11, 3F

02/20 04:03, , 4F
當然可以
02/20 04:03, 4F
文章代碼(AID): #19c-c3zF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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