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變更住址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long hair)時間16年前 (2009/05/07 14: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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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個問題 半年前file H-1 transfer時我把我的地址寫公司地址 之後出入境時I-94寫的是現在家裡的地址 這樣可以算是完成change of address的手續了嗎? 還是一定得file AR-11才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30.154.31
文章代碼(AID): #1A0dp3eR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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