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一個笨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自助旅行)時間16年前 (2009/05/16 07:01),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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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爬了許久,但還是很不確定一個問題 我現在身分是OPT 找工作 如果公司有特別註明" Sponsorship not available" 那是代表OPT 做完一年後就得走人嗎? 還是可以自己Sponsor 自己申請H1-B ? (我看精華區好像是說不能sponsor 自己) 感謝回答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3.51.106.77

05/16 07:03, , 1F
不可以歐~ 要走人~~~ 搞不好知道你是OPT也不會請你了
05/16 07:03, 1F

05/16 07:10, , 2F
同意樓上,大部分公司知道你只能作一年大概不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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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就自己出錢去學校拿CPT嚕~~撐到公司幫你辦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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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3:40, , 4F
公司通常這樣搞連OPT都不太請, 不過請了絕大多數不會
05/16 13:40, 4F
文章代碼(AID): #1A3VG_5f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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