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H1b的dependent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1/02/02 02:40), 編輯推噓0(0014)
留言1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 我先生是H1b 我目前沒在工作 而先生的姪女(哥哥的小孩)是美國人 哥哥是台灣人有工作 沒有美國身分 所以未報美國稅 嫂嫂是美國人在台灣沒工作 所以應該也不需繳美國稅? 如果報稅時 他們夫妻兩個都未報姪女為dependent 這樣的話 我們可否報姪女為dependent呢? 如果可以的話 是否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或是匯款紀錄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3.164.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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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instruction第15頁有詳細答案;小孩至少要和你同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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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嫂嫂在台灣,然後姪女是和你們在美國住?(你沒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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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以為你家住了5個人 然後哥哥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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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話,那麼就填1040的6c(4個欄位) 這就夠了,不需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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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除非instructions有清楚的要求,因為你沒寫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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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所以這要你們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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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姪女住台灣你卻號稱她和你一起住美國報撫養,就是詐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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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姪女報成Qualifying Relative就沒有同住半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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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1040 Instruction 的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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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妳先生得證明provides more than half of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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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s total support for the year(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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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姪女2010全年開銷的1/2以上是由先生提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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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撫養事實的話是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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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來有一起居住超過半年且扶養事實就可以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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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I5EiBG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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