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美國加州稅務問題請益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Shadow)時間15年前 (2011/02/06 03:47),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大家好 最近收到W2 所以開始著手進行報稅事宜 下面是我的狀況與我找到的資訊 想請板友幫忙看看是否正確 非常感謝! 持F-1簽證於2007/08/27入境美國加州 2008年待了350天 2009年待了322天 2010年待了328天 去年暑假畢業 去年11月起以OPT開始工作 薪水被扣了Medicare (我付多少, 雇主也付的多少) 還被扣了州稅與聯邦稅 沒被扣Social Security 無家眷 雇主於今年遞送了H-1b的申請 請問: 1. 我是稅務上的非居民 應填表1040NR或是1040NR-EZ寄給IRS是嗎? 2. 為申請退回Medicare 應填表843寄給IRS是嗎? 3. 為避免再被徵收Medicare 應填表W-8BEN交給雇主是嗎? 4. 請問以我的狀況 宜使用1040NR或是1040NR-EZ? 5. 往年學校另有要求填表8843 請問今年仍須填寫該表並寄給IRS嗎? 還請各位板友不吝賜教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17.101.71 ※ 編輯: ShadowDied 來自: 99.117.101.71 (02/06 04:01)

02/06 04:08, , 1F
1是 23找公司 4 NR比NREZ強大 5是
02/06 04:08, 1F

02/10 11:21, , 2F
想問一下可能有點笨的問題 我有找到在IRS網站中關於
02/10 11:21, 2F

02/10 11:22, , 3F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的說明解釋為何我不是居民
02/10 11:22, 3F

02/10 11:23, , 4F
但這個判定是不是居民的標準(聯邦稅)與判定是不是
02/10 11:23, 4F

02/10 11:23, , 5F
加州居民的標準是一樣的嗎? 因為我在ftb找不到判定標準
02/10 11:23, 5F
文章代碼(AID): #1DJQbFPB (Oversea_Job)
文章代碼(AID): #1DJQbFPB (Oversea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