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領養小孩報稅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我還是我)時間13年前 (2013/02/24 11:5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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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版上大大 如果有美國身分 但整年都不住在美國而住台灣 此時在台灣領養一個小孩 照理來說應該可以將此小孩申報為撫養 如果此小孩非美加墨公民,則有個條件: 他必須與我一整年都同住 但如果我根本不在美國住,美國政府要怎麼查證這件事? 我得提出甚麼證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248.56.216

02/24 14:30, , 1F
被撫養人要有SSN.
02/24 14:30, 1F

02/24 14:34, , 2F
或TIN.
02/24 14:34, 2F
文章代碼(AID): #1HAOtobh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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