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 請問該如何提離職呢?(日本)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快變小黑人了.....)時間11年前 (2014/12/09 23:30), 11年前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明天打算跟公司提離職,但由於打工渡假簽轉工作簽證才剛下來,所以很怕被公司 刁難。請教一下各位前輩,該如何提出離職才會比較好呢? 雖然我知道工作簽證下來就要馬上走人,公司對我的觀感一定會非常不好, 但是由於諸多因素,我已經無法再忍受目前的工作環境。實際上,也因為找好了 下一個工作,新公司希望我早一點去報到。 想請問大家離職時,都用什麼理由呢? 很怕被刁難,所以用家庭的因素來當離職理由,會不會比較好呢? 另外,請問是不是提出了「退職届け」,公司就必須要無條件的放人呢? 我的雇用契約書中有寫到,有關於離職「就業規則による」。 如果照日本的勞基法的話,好像是2個禮拜前提離職,公司就必須放人。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再麻煩有離職經驗的前輩們指點了,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60.168.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18139047.A.AD4.html ※ 編輯: kiwigo1000 (114.160.168.120), 12/09/2014 23: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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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是一個月前提就可以 不過你們既然寫兩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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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兩周前也可以吧 最好是先跟你部門的課長講 他會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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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往上報到社長那 你到時再問他退職届け提出相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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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先向直屬上司商量,並表明已經找到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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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預計何時以前要報到,另外個人覺得誠懇交代離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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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圓滿結束現在的職場關係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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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著臉皮交出去 不過交之前 先跟直屬主管口頭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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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職屆通常要交給部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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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直接說真的忍不下去,只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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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因就在於課長 也要誠懇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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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 日本職場的人際關係是很虛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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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就籠統好聽的帶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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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XnMdhK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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