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問一個智財的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被放鴿子ing)時間11年前 (2015/03/28 06:57), 11年前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 如果別的版更適合請通知我 問題是這樣 如果在公司工作 自己發明了ㄧ個演算法 智慧財產權是算誰的? 可以自行登記智財權嗎? 美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4.135.36.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27497035.A.9AF.html

03/28 07:07, , 1F
看你簽的合約 如果跟公司有關那通常都是公司的
03/28 07:07, 1F

03/28 07:08, , 2F
但你可以列為發明人
03/28 07:08, 2F
我不知道我簽的合約 我就是一個普通受雇員工 當初OFFER也沒仔細看 (只看薪水跟benefits) 那想請問一個問題 如果公司搶先註冊了 把自己列為發明人跟擁有者 他們會有問題嗎? 謝謝!

03/28 07:14, , 3F
如果是上班時間發明的或用公司資源其實應該就是公司的
03/28 07:14, 3F

03/28 08:53, , 4F
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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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9:05, , 5F
公司或許會給你簽申請權讓渡書,代表此權利讓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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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9:06, , 6F
但你能在此案件掛發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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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以上大家 ※ 編輯: revwaf (74.135.36.127), 03/28/2015 09:09:50

03/28 14:20, , 7F
如果把不是真正發明人放上去之後在美國會有專利無法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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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20, , 8F
行(enforce)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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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5U1Bcl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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